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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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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之原则,就三方共同出资经营
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
(以下简称为“公司”);
2、公司的注册地址暂定为:
;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
。
二、各方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 5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 %;乙方认缴出资 3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丙方实缴出资 2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
2、公司前期运营资金为50万元整,其中20万元为丙方的实缴注册资金,剩余30万元由丙方以个人名义出借给公司;前期的资金主要用于搭建公司架构,初建模型。由于目前甲方已拥有固定的员工班底,且该班底除了为公司服务还为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服务,因此
公司前期每月固定开支(包括房租水电、工人工资等)48250元,由甲方个人负责
。
3、在前期的资金用完后,公司第二期所需运营资金200万—300万元,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按25%、25%、50%的比例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出借借款。举例:如第二期投资为200万的,则甲方应向公司出借50万,乙方应向公司出借50万,丙方应向公司出借100万;
在公司收齐上述第二期运营资金后,公司所有开支由公司负责。
4、除上述两期运营资金外,如后期需要追加投资的,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增资。
三、各方的出资时间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出资: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50万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30万元,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三
日内将出资款20万元及第一期借款30万元足额汇入三方指定的下列公司临时账户:
账户:
;开户行:
;
户名:
。公司所需的第二期运营资金,三方应在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借款及时足额汇入以上账户。
2、本条约定账户由甲乙丙三方联名开立,银行卡由
方保管,该卡上的款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支出所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为他用。公司设立基本账户后五日内,银行卡保管方应将公司临时账户的全部款项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四、各方职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方指定人员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由
方担任;
2、甲方负责:
,
乙方负责:
;
丙方负责:
;
3、公司的公章由
方保管;
4、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如任何一方在未经公司授权或者在合同未加盖公章的情况下对外签订的合同视为个人行为;如被认定为表见代理或者因其它原因被认定为公司行为的,因此导致公司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5、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公司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同时应当赔偿对方及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公司预留10%的干股给核心人员小苏,待公司成立后,以公司的名义与小苏签订干股分红协议。
五、公司财务
1、公司财务人员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请;
2、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不得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务混同。
3、公司支出在
元以下的,由
方签字确认,并保存相关单据;公司的支出在
元以上的,由甲乙丙方共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并保存相关单据。未经三方一致同意,公司不得对外借款或提供担保。
4、公司财务应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公司的收支、盈利、亏损、固定资产、现金流等),每月10日前,发送给所有股东,如股东对财务报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表后5日确认,如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公司报表。
六、公司成本核算
1、下列事项均为公司运营成本:场地装修费用、公司宣传费用、网站建设费用、人员配置所支出的费用、货款、房租、人员工资、水电网络等费用、税费等因公司正常运营的所有支出。
2、公司的运营成本从公司投资额及公司财产中支出。
七、利润的分配及风险的承担
1、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在扣除公司运营成本及预留的10%干股分红后剩余的可支配收益;公司每季度分配一次利润,分配时间为下一季度的前10日。
2、核算公司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负债按比例支付完毕后再分配利润;
3、所有股东的投资款回本后,
参与分配的纯利润为季度利润的80%,剩余20%作为公司的公积金。
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各股东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等所有股东的投资款回本后,三方按照股份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5、如公司出现亏损的,甲乙丙三方按照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八、股权的转让
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转让股权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对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可对外转让股权。公司成立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财产份额)。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继受转让方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九、商业秘密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或在公司担任职务或股东期间所获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及对方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客户资料、产品信息、采购/销售价格等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所有信息及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2、如任何一方私自泄露或者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应采取有效措施将公司及对方损失降到最低外,还应当赔偿对方及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保密期限为永久,直到该商业秘密公开为止。
十、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必须按时足额出资和向公司出借借款,如未按时足额出资或向公司出借借款的,从应出资而未出资之日起,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任何一方未按时足额出资或向公司出借借款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造成损失的,由未按时足额出资方承担;如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公司无法继续运营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因该合同终止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同时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拾万
元作为赔偿,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以对方实际损失为准。3、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因本协议解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同时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拾万
元作为赔偿,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以对方实际损失为准。
4、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公司因任何一方超出本协议约定权限行使权利导致公司或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5、甲乙丙三方超出本协议约定权限的行为视为个人行为,公司将不予认可,因此而导致的所有法律后果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6、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协议签署所在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该条约定期限与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十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此前各方所签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各方确认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因公司工商备案章程的签署而被取代或变更,若公司工商备案章程条款与本协议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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