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规范员工流动秩序,通过对员工调动的管理,达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集团事业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特拟订本管理办法。

2.原则

本着“择优上岗,优化集团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

3.适用范围及内容

3.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辖公司全体员工;

3.2员工异动主要指员工岗位变动,具体包括员工的调动、职位升降和离职等三方面的内容。

4、管理权限

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管理权限按集团总部对所辖公司管理原则规定和各公司人事管理权限。

二、分则

1.员工调动管理

1.1调动形式

1.1.1外派

根据集团总部有关规定和所辖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由集团总部派出人选到所辖公司担任相关职务。

1.1.2调岗

因集团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

1.1.3借调

因集团总部和所辖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可把员工借调到其他公司或其他部门工作。

1.1.4待岗

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考核不合格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集团总部员工和所辖公司副经理级及以上员工可退回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另行安排。

1.2调动程序

1.2.1外派

(1) 所辖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由该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程序向集团总部申请调派人员支援或协助其开展工作;

(2)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或派出部门根据任职要求选派适当人选,填制《员工调动审批表》,并附《职务说明书》,报人事行政部审核。

(3)人事行政部根据《职务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按人员聘任权限及程序报集团总部相关领导批准。

(4)审批通过后,人事行政部与派出部门、派往的单位(含人事行政部)和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5)外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持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出具的《调职通知单》,如期到派往单位的人事行政部报到。

(6)派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新增人员或暂不增员的意见。

1.2.2调岗

(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

(2)当集团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集团有关单位、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3)集团总部或所辖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同意后,填制《人员调动审批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人员调动审批表》,送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所提供信息进行审核,并与空缺部门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同意后,按审批权限及程序逐级签批。

(4)调动审批通过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工作交接手续:员工在原部门和相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持《调职通知单》可到新单位人事行政部报到。员工调动交接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6)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l 原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l 原岗位工作中的文件、资料、岗位信息;

l 原岗位工作中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

(7) 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事行政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1.2.3借调

(1)集团总部因工作需要,需向其他部门或单位借调员工;

(2)由拟借调部门或单位提出并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相关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借调要求与调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填写《人员调动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3)报批通过后,人事行政部向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作好相关交接事宜。

(4)移交完成,由人事行政部向被借调员工出具《调职通知单》,并如期前往借调部门或单位人事行政部报到。

1.2.4待岗

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考核不合格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充分说明其理由(最好有事实依据),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调查。若调查属实,经审批后由原用人部门和人事行政部共同协调其工作安排,调查周期不超过两个星期,调查期间视为待岗,待岗期间只发放岗位保底工资500元;在调查期满后内仍未能上岗的,进入离职工作流程。若调查不属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审批权限

1.3.1基层员工在集团内的调动原则上由员工提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同意后,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分管领导签批;

1.3.2中层人员在集团内的调动原则上由上级领导提出,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报总裁或总经理批准;

1.3.3高层管理人员在集团内的调动须经总裁审核,报董事会审议,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1.4档案管理

1.4.1人员调动手续作为人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加在人员档案袋里保存。

1.4.2调动过程中如有需要转移员工档案,根据情况予以转出或转入,并作好相应记录。

1.5员工调动的薪酬及福利

1.5.1员工调动的薪酬及福利一律采用“岗变薪变”的原则,并严格执行集团总部和所辖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体系;

1.5.2集团总部、所辖公司内部流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内部流动的员工其薪资福利及各类保险费用一律由用人单位支付。

2.职位升(降)职管理

2.1员工晋升

2.1.1晋升形式

(1)直接晋升

因员工工作业绩突出(个人业绩达到或超过岗位要求的标准),成绩卓越,专业能力强或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晋升资格的优秀员工,将直接晋升。

(2)竞聘晋升(含选聘晋升)

员工的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的水准,通过参加公司内部竞聘系列活动后,优胜者将得到晋升。

2.1.2直接晋升程序

(1)直接晋升由部门负责人或其上级领导推荐或提名,填写《员工升(降)职/级申请表》,就该员工工作表现及晋升理由阐述部门意见;

(2)人事行政部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资格审核,考察该员工工作表现情况,查阅该员工绩效档案后签署意见;

(3)集团总部或所辖公司成立员工晋升考核小组(指薪酬与绩效考评小组),对该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并在《员工升(降)职/级申请表》签署意见;

(4)晋升评估通过后,人事行政部安排面谈,并发放职位晋升决定,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职位晋升后的薪资福利及各类保险费用将按该公司规定执行。

直接晋升可参照集团总部《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1.3竞聘晋升程序详见《集体总部内部竞聘管理办法》(略)

2.2员工降职(级)

2.2.1降职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由于组织机构调整而精简工作人员;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绩效考评不合格,但又不构成辞退条件的,在无其他合适工作岗位可供调动情况考虑降职处理:

(3)员工因身体健康状况欠佳不能承担繁重工作,公司在与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征得员工同意,可考虑进行降职处理:

(4)依公司奖惩条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2.2.2操作程序

(1)部门负责人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对该部门某个员工的降职/级申请,填写《员工升(降)职/级申请表》,中层人员的降职申请由上级领导提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该员工个人能力、业绩情况和工作态度等方面,所列举的应有事实依据(实例);

(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降职申请进行调查审核,并将调查结果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3)经总裁(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发放“降(免)职/级文件”决定;

(4)主管级员工应七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经理级员工应十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总监级员工应十五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总监级以上员工应二十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5)员工本人应在指定日期履任新职,如果被降(免)职的员工对降(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现职或怠工;

(6)相关资料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2.3离职管理

2.3.1 离职申请

(1)辞职

员工辞职提前30天向部门提出辞职请求;同时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批准后,再填写《员工离职、异动会签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相关部门和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报总裁(总经理)审批。

(2)辞退

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定实事求是考核员工的表现或特定事实,提出辞退建议,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人事行政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报总裁(总经理)审批。

2.3.2离职沟通

人事行政部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2.3.3离职审批

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通知员工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人事行政部办理合同解除和社会保险减员手续。

2.3.4工作交接

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填写《员工工作移交表》,办理移交手续。员工离职时,人事主管和直接主管应与辞职人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并作记录。

2.3.5结算费用

(1)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人事行政部办理其费用结算。

(2)离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见相关制度。

2.3.6开具证明

(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人事行政部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协议通知书》。

(2)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2.3.7 档案管理: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2.3.8注意事项

(1) 员工离职未按公司要求办理完离职手续而离司者,公司可暂停办理其工资结算和其它相关手续。

(2) 员工离职不办手续,携款或携带公司财产、资料离开公司者,公司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附则

1.修订程序

执行过程中,根据集团总部不同阶段发展要求,人事行政部及时予以修改和完善。

2.附件:

附件1 员工调动流程图

附件2 员工升(降)职流程图

3.附表:

附表12 《员工调动审批表》

附表13 《调职通知单》

附表14 《员工升(降)职/级申请表》

附表15 《员工离职、异动申请表》

附表16 《员工工作移交表》

附表1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XX市****(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一月一日

本文章节选自《超超超全的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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