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有岗位津贴,高温津贴也属于工资。如果公司不给津贴,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可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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