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募私募否定坐庄潜规则说法已有公募展开自查私募基金坐庄
本报记者 王宁
近日,资本市场各方围绕“市值管理”背后的潜规则展开了探讨,一时间,该事件持续发酵。5月18日,爆料者通过公开平台更是称“公募市场也存在两个潜规则,一是公募参与市值管理的潜规则套路,与券商资管合作模式一样;二是公募与操盘方合作,共同对个股股价进行操纵,并约定利益分成等。”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对多家公募和私募采访了解到,他们均对爆料者说的潜规则予以否定,并认为“坐庄”等现象几乎不存在;同时,公募和私募的投资决策一般有严格的投资体系,对投资标的的选择并非基金经理个人所能决定,机构一般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标的的选择均由投委会共同决定。
已有公募展开自查
记者根据爆料内容了解到,爆料人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在公开平台发布了公募和私募的三点潜规则:一是公募(“市值管理潜规则”)和券商资管的合作模式一样,需要收取几个点(百分点)的费用。
二是公募和盘方(操盘方)合作,公募交出自己的股票池,然后盘方(操盘方)选出认可的股票,盘方先买;例如,比如买三亿元(相关股票),其中,拿出3000万元的市值(收益)作为帮公募基金经理买的(提成),随后,公募负责拉升(股价),盘方每赚10%就提现给公募;这样,外边(表面上)看起来很合规,因为盘方没有操纵股价,而是公募在操纵(抬升股价)。
三是私募一般很少和公募这样合作,因为私募基金的钱(收益),赚到的只能分20%,其他是投资者的,划不来;而盘方的钱都是自有资金,所以划得来。
《证券日报》记者据此对多家公募和私募进行了了解,他们认为:该种“坐庄”潜规则几乎不存在,因为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并非个人所能决定,一般来说,公司在投研方面建立了严格的体系,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研究评价机制等,都是在监管规定的认可下成立的;对于投资标的的选择,都会由投委会来共同决定,并非像爆料人所述的基金经理可以与操盘方合作共同对股价进行干预。
北京某大型公募基金经理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募基金公司经营运作过程非常严谨复杂,公司有全面的风险管理流程,各部门之间有效协同、形成制约机制。在选择投资标的的过程中,投委会需要抱着意识清晰、职责明确、流程完善、人员协同,严格做好相关的投资决策态度,且对相关投资标的的决策是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承担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交易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以及投资合规风险管理、投资操作风险控制等。同时,也有风险管理部门承担投资合规监控、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管理,起到对投资人员的监督作用。
这位公募基金人士表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资产管理机构的使命和社会责任,公募基金也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公募基金公司的职责就是管理好受托资产,履行好受托职责。
记者从相关公募公司处了解到,公司已启动自查,对持仓集中、仓位较高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于爆料中所涉及的相关个股更是进行了摸排,防止风险发生。
私募称“影响股价的变量因素很多”
爆料人称私募行业不存在与公募、券商相同的潜规则,记者据此也向多家私募进行了了解和求证。玄甲金融CEO林佳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一些市值不高且有质押或减持需求的企业,有较大可能会选择与资金方进行相关业务合作,但这种情况在全球市场都是较为常态的现象,而对于A股市场来看,除了ST类个别市值偏低的板块或个股,有可能存在机构资金同进同出影响股价外,像“坐庄”潜规则情况几乎不可能存在,毕竟投资的奥秘就是在于对变量因素的预期,影响股价的变量因素很多,不可能只是机构资金所能决定的。
“投资应该坚持正确的理念,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并投资高性价比企业,才能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复利增长,而不是通过这种资金优势博弈。”林佳义表示,以往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其结果都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北京某私募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说,一般来说,私募机构年度获取的20%业绩才适应报酬机制,这也决定了有投资能力的私募不会去冒险做操纵股价的事情。“合规是私募生存的底线,真正合规私募不仅仅在制度上,还会从成交量、持股集中度等风控措施上,禁止这种行为。”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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