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安装包清工
文章目录:
1、铝合金门窗现场施工安装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要求2、购买铝合金门窗避坑指南3、门窗采购合同
铝合金门窗现场施工安装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要求
铝合金门窗现场施工安装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要求
一、现场施工安装质量控制
1.1 条件交底会:乙方在进场前应组织内外装总包等单位,召开作业面条件交底会。根据施工界面划分,明确各单位施工内容和注意事项及作业面移交注意事项。交底重点内容:进度计划;尺寸允许偏差要求;安装要求等。
1.2 洞口尺寸复核:
1.2.1 主体完成后,乙方应在整体外立面从上部开始吊垂直线,对大于洞口偏位或30mm,应通报监理由总包负责修整,均需经现场复核所有门窗的尺寸和数量,如发现与设计尺寸相差较大时应通知甲方对设计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因现场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造成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发现有现场变更和增补工程,乙方承诺尽快完成变更和增补工程的设计,并须经现场监理和甲方的确认后开始施工。
1.2.2 进场施工前7天,乙方应复核建筑洞口尺寸,洞口宽、高尺寸超过30mm或小于10mm的,应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发至各相关单位,抄报甲方、监理。总包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洞口整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复验。门窗下料应参考下表进行缩尺。
表1 单位:mm
墙体饰面材料
门窗框与洞口边之间的缝隙
砂浆+涂料
20-25
面砖
25-30
石材
40-50(增加副框宽度)
外保温墙体
外保温厚度+饰面材料做法缝隙-10
1.2.3洞口移交,乙方与总包单位在洞口移交时,应填写《工序交接验收单》,并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字。
1.3 现场安装要求
1.3.1 附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铝合金窗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
1.3.2 安装前检查水平线,划垂直线、进出线;保证窗户室内侧墙面不出现大小头;
1.3.3 无附框时,窗框与墙体间采用固定片固定时,宜采用卡槽式连接方式,当采用无槽口铝门框时,固定片与窗框连接应采用盘头自钻自攻螺钉直接钻入固定,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1.3.4有附框时,附框宜采用固定片法与墙体连接牢固。附框与门、窗框间应预留伸缩缝,门、窗框与附框的连接应采用直接固定法,但不得直接在窗框的隔热条内进行钻孔。
1.3.5 附框与洞口墙体宜采用固定片用射钉连接。与墙体连接时不能造成附框弯曲或变形,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附框的垂直和水平度,必要时应在附框与墙之间在连接位置附近加填衬垫进行紧固。
1.3.6附框安装后,安装后检查平整度、垂直度及对角度,用角尺、直尺、靠尺进行复核并应符合下表尺寸偏差要求:
1.3.7 无附框窗框或附框安装必须牢固,膨胀螺钉必须牢固于墙体基层上,严禁固定于抹灰层及砖缝上。固定拉片射钉位置应在钢筋混凝土位置或预制混凝土块,不得固定在砌体上,否则必须采用膨胀螺钉固定。固定拉片和膨胀螺钉必须为热镀锌,安装前检查有无锈蚀,门窗框与墙体的每个连接点必须连接牢固。固定点应距窗角、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拉片安装应内高外低。不得将固定片直接装在中梃的端头上。
1.3.8 严禁将门窗框的安装固定螺栓或型材之间的紧固件固定在隔热条中。
1.3.9铝合金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等具有保温、防潮且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填塞密实,也可使用防水砂浆填塞(当窗框四周附加防水涂料封闭时[下图右],也可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窗框下部及两侧上返150mm应采用防水砂浆填塞(下图左),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胶,施工前应清除粘接面的灰尘,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打胶前,框与墙体间伸缩缝外侧应用挡板盖住;打胶后,应及时拆下挡板,并在10~15min内将溢出泡沫向框内压平。固化后的聚氨酯泡沫胶缝表面宜作密封处理。
1.3.10外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装饰相协调,密封处应表面平整、光滑;塞缝完毕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作好隐蔽记录。
1.3.11铝合金门窗安装固定时,其临时固定物不得导致门窗变形或损坏,不得使用坚硬物体。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移除临时固定物体;
1.3.12 PC构件的选择预埋附框时,其附框的连接件必须同时预留到位。选用预埋主框的其连接件也必须预留到位。防雷接地应与预埋附框或主框进行可靠连接,在PC构件加工前门窗单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及现场监督工作。
1.3.13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型材表面进行可靠保护。
1.3.14 防雷连接:采用塑料附框的应预留孔洞,安装时,防雷引线与外窗连接后穿过孔洞与主体防雷系统连接;金属附框防雷用连接件应采用厚度≥2mm的热镀锌扁钢或可靠的连接导体与主体连接,应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连接。
1.3.15五金配件安装:
1) 门窗五金件装配过程应进行表面保护,防止磕碰,避免与腐蚀性介质接触。
2) 应保证各种配件和零件齐全,装配牢固,使用灵活,安全可靠,达到应有功能要求;
3) 安装五金配件必须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严禁采用镀锌紧固件、铆钉;
4) 五金配件紧固件应按五金配件设计规格和数量要求紧固,不得缺失和随意更改。
5) 铰链、两点锁、钩锁、滑轮应在安装时进行调教,确保开启顺利才能固定限位螺丝。
6) 执手应避免跨装在扣条上,执手与窗框交接的位置,应采取措施避免窗框型材磨损。
7) 推拉门和推拉窗要求安装防盗块(防风掉落块)、防撞块、缓冲垫、限位块、钩锁锁座、 铝滑轨,在光、勾企(扇竖料)处上下密封有漏洞处加装密封件密封。具有隔音要求的,开启扇缝还应安装定弹性密封胶条。不得以深化设计图未详尽而拒绝安装。
8) 平开门、平开窗要求安装提升块。
9) 泄水孔盖板、螺丝孔工艺盖板安装到位。
1.3.16 玻璃、门窗扇安装:
1) 在塞缝、墙体抹灰等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才能安装玻璃、门窗扇;
2) 玻璃与扇框铝型材不得直接接触,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 50mm 的承重定位垫块;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作用的垫块。中空玻璃的垫块宽度应与其厚度相匹配。垫块的位置应符合下图的规范要求。
3) 玻璃两边的嵌入量及空隙应满足设计要求;
4) 玻璃和框之间的缝隙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密封,玻璃安装完成后、打胶之前应在玻璃于扇框之间安装长度不小于 25mm 的弹性止动片,止动片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5) 所有玻璃压条全长应在工厂内加工成型装配;同一边玻璃压条不得拼接使用。
6) 装配好的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0.5mm。45度组角的间隙不应大于1mm。
1.3.17玻璃密封胶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胶条采用成品胶条时,先安装胶角,胶条的长度比实际长度长2~3mm,以防胶条老化后收缩。用专用胶水将胶角与胶条黏贴成整体;严禁选用将胶条剪出45°角(不断开)粘结的方式。胶条应顺直,胶角应粘结牢固。
2) 玻璃固定采用双面打胶方式,应将扣条、外框打胶面、玻璃表面用干布擦拭干净再打玻璃密封胶,打胶后静置48小时。现场打玻璃密封胶应光滑、饱满、顺直。
3) 拼樘料与窗框之间的错台缝隙应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
4) 开启缝的密封胶条安装后,门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 应均匀、牢固,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密封条接口应严密,且应位于窗的上方。
1.3.18 密封毛条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推拉门窗用密封毛条应选用硅化加片型的密封毛条或自润滑式密封胶条;
2) 装配后的毛条不应出现脱槽现象。
1.3.19 室外侧四周待装修收口完成后打密封胶,室内侧根据设计要求在土建收口完成后打密封胶。均需涂断面密封胶,以防渗水。
1.3.20安装纱窗时,纱窗外框应使用密封材料和紧固件,与门窗或外墙洞口连接牢固。窗纱应固定牢固,纱扇关闭应严密。安装五金件、纱窗铰链及锁扣后,应整理纱网和压实压条。
二、质量验收要求
1、现场检查
1.1甲方和监理随时抽查门窗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要求的质量检验标准、对照提供的封样材料、样窗实体样板间进行验收。如与合同约定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要求乙方返工重作,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1.2铝合金门窗框外围尺寸与图纸洞口尺寸间的差值,要求在上下及左右每侧均不得超过20mm,若门窗尺寸小于图纸洞口尺寸超过20mm,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如甲方同意接收相应的费用应进行核减。
1.3过程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检查铝材表面无污染、划痕、碰伤、色差,拼缝(框、扇组角、中梃T连接、十字连接、转换料拼角处、压条角部对接间隙、及型材拼樘处缝隙)空隙符合要求。
2) 检查五金件齐全、是否审批品牌、安装牢固包括螺钉是否松动或脱落、开启灵活。
3) 检查密封胶条是位松脱、顺直且不得间断。
4) 检查结构胶和密封胶胶形呈45度、顺直、平整及不得间断,密封胶颜色需经工程部及监理同意方可采用。
5) 窗扇开启方向正确且开启畅顺,检查门窗关闭时,框与扇无明显缝隙以及关闭紧密。
6) 检查玻璃材料表面污染、划痕、碰伤、所须3C标志及色差。
2、淋水测试
工程完工后,除按规范、标准要求验收外,外门窗还必须进行100%外门窗淋水试验验收。试水位置主要包括窗周边,乙方须在投标时提交所须淋水方案予以审批,内容包括:
1)淋水流程
2)人手、水泵、供水及喷水量要求
3)压力要求
4)每樘窗试水时间要求(必须符合当地有关规范和分户验收标准)
5)渗漏分析及整改方案
3、整改工作
所有未能通过验收之施工必须进行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必须有全过程记录包括过程照片记录。整改工作完成后乙方须提交有关资料予甲方及监理要求复检,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度工序。乙方须妥善保存所有施工记录包括自检及整改记录。乙方必须针对甲方或监理发出有关整改之函件及时作出回复,否则将按罚款条款进行处理。
4、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甲方组织设计、监理、总包进行初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乙方应提交一式五份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
3)乙方应协助甲方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具体负责办理各项验收手续。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支付、价格或索赔等拖延或拒绝验收,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三、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于进场施工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以说明工程的准备工作、管理架构、材料审批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验收计划、整体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材料送审计划、制造、运输及安装计划;现场储存计划、检测安排、成品保护计划、淋水测试方案、安全计划、交付工作安排包括完工清洗计划和相应措施及其他人员配置。
2、乙方必须及时安排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的采购与加工,保证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的供货及时。
3、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安排尺寸复核及附框安装,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服从总包单位总体进度安排及时排产门窗加工,按时运抵现场。
4、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进度及时安排施工人员,确保人员数量满足合同约定要求,如现场进度滞后或须抢工,乙方须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
5、每周进度报告
每周进度报告内容应包括形象进度照片、加工厂进度、材料运输进场进度、材料及资料送审及审批进度、每两周施工计划、施工问题、施工进度统计(上一周及累计)包括核对洞口、窗框安装进度、发泡剂施工进度、收口进度以及调试进度等。
6、现场施工完成后,乙方单位应留有施工人员及备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四、成品保护
1、产品包装和保护要求
1.1在完成正式验收之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的责任。
1.2型材正表面原厂保护膜不得撕除,并用胶质薄膜保护,窗框四角及容易磨损的部位采用防撞击及摩擦措施。运输中捆扎稳妥,以保证产品不受磨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立即安放于室内竖直摆放,材料不能接触地面,严禁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及通风。
1.4门窗安装时外框四周采用三面包装方式(不得撕掉印有原厂品牌的保护膜),即:除与墙体接触的部位外均采用纸质或胶带包装,与墙体接触的部位不进行包装,门窗外框与墙体间隙注胶(发泡剂)完毕后直到装玻璃前方能去除包装物。中梃为四面包装方式。乙方除对型材应按规范要求在进场前做好型材表面包装,在施工中对型材表面更要作好成品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完毕。
1.5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铝合金型材包塑料胶带、玻璃贴保护膜、推拉门固定勾企保护膜、门框下槛用成品保护盒予以保护等,该成品保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并配合总包土建单位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并完成相应的门窗保护材料的清理工作。
1.6乙方应注意门窗施工单位自身及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门窗型材、玻璃、附件等材料。
1.7已装门窗框、扇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
1.8乙方应注意防控: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或窗撑上;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
门窗保护措施实际效果图
部位
型材表面必须贴有门窗框专用的保护胶纸
出场时玻璃保护
外框三面包装和中梃四面包装方式
门窗下槛保护
玻璃安装后的成品保护
门窗外框组角处保护
现场堆放与窗扇组角包装方式
购买铝合金门窗避坑指南
需不需要选择所谓的大品牌
不需要,门窗品牌这几年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多到连我这个门窗行业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人都没办法全部搞清楚。各大品牌产品严重同质化,拿订单基本全靠价格战。门窗加工本来就是没啥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关键还是看产品本身的质量!
型材
一、回收铝:从业这么多年,听过但没见哪个品牌门窗用回收铝做的。如果担心,可以选用国内一线品牌的铝型材做出的成品门窗。
二、隔热条:啥也不说了,就用泰诺风。门窗规格的变化是根据隔热条尺寸定的,门窗型材的保温效果也是由隔热条决定的。一句话:尺寸大比小的好,多腔体比单腔体的好(同品牌)
三、表面油漆处理:有差异,主要看防紫外线效果(铝材表面阳光照晒下褪色问题)
五金
门窗五金以前市场上国产的居多,进口主要是德国诺托和丝吉利娅。这几年多了很多进口品牌,主要还是因为行业内卷,窗企为了体现自己产品差异化搞过来的。个人认为德国这两个品牌市场这么多年,价格和稳定性最好,当然米多可以选择更高端的品牌。
胶条
清一色江阴海达的,这里面唯一要看的就是规格和型号。
执手
部分国产,清一色德国好博,注意有一家深圳的。商标有点不一样,自己对比可以看出来
玻璃
一、原片用大品牌,百度有
二、家装玻璃深加工企业做得好的很少,小厂做出来的玻璃基本都会有杂质、漏气、波浪。市场上打听下你所在区域比较好的玻璃加工厂指定用他们家的产品就可以了,价格会稍微贵一点。家装玻璃基本都是小企业在做,大的玻璃企业主要接工装订单,不愿意接零售订单,觉得太繁琐。铝合金门窗厂很少有自己的玻璃加工生产线,基本都是外采,距离远的品牌更是由代理商在本地市场自行采购。我曾经为了玻璃找遍我们区域几乎所有的玻璃厂,最后才找到一家做得好的玻璃厂。
三、充惰性气体!巨坑!因为客户没法辨别,家装市场上90%的都是空气!剩下的10%就算充了,惰性气体含量又有多少?大玻璃是充气加压的,不然会变形。
四、内置百叶能不用尽量不要用,特别容易坏,坏了还没法维修,只能整体更换
以上是铝合金门窗五大件详细分析,后面会讲现在市场上主流的隐藏式排水,钢网一体,窗扇齐平,无缝焊接的分析
门窗采购合同
门窗采购合同
采购人: (以下或称“甲方”)
供货人: (以下或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 工程的 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以共同遵守。
标的物内容其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金额等如表所列
项目名称
单位
暂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85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双膜层钢化玻璃推拉门
m2
55B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双膜层钢化玻璃平开门连窗
m2
100系列铝合金普通钢化玻璃地弹门
m2
55B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双膜层钢化玻璃平开窗
m2
55B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I膜层钢化玻璃平开窗(氩气)
m2
55B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双膜层钢化玻璃防火平开窗
m2
55B系列穿条式隔热铝合金(断热)低辐射镀I膜层钢化玻璃防火平开窗(氩气)
m2
50系列普通钢化玻璃平开窗
m2
暂估总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门窗检测费)
元
2、乙方特别承诺:乙方严格按甲方预报计划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和数量送货,如果甲方所报清单规定的没有甲方需要的规格、型号的材料,乙方在选择时,必须与甲方协商得到甲方负责人同意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签字清单作为每月对账凭据附件),否则,如实际送货材料价格高于合同规定价,对账结算时乙方无条件按原价格计算金额。
3、本合同材料采用 固定单价 ,产品单价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供货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乙方对甲方施工剩余的全部产品按合同原单价给予退货退款。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必须及时供给,且产品单价不高于合同原单价。合同价格已包含乙方所有的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至交货地点、装卸、现场配合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二条 甲方对材料物产地、品种、厂家的限制:乙方自行生产及经营的产品 (图纸规定除外,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且符合国家质量规定并保证送检合格的产品。
第三条 交货日期、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甲方送货通知和施工进度要求,安排材料分批或一次性全部进场。乙方迟于通知日期交货的,应向甲方书面说明迟延交货情况,并加盖公司印章。(具体以甲方发出材料进场通知要求的日期和双方签字确认收货的日期为准)。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以及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3、双方代表:
(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及 (联系电话: ) 为本合同指定收货人(实属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有效),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以上指定2人共同签字确认签收,缺一不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双方同意以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单为结算依据。未经甲方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的各类供货凭证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甲方购销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与指定收货人共同办理中间结算及最终结算事宜,办理最终结算或中间结算需经甲方购销负责人与指定收货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才有效。
(3)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负责本合同签订、履行及结算收款等事宜,负责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履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保质、保量、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4、交货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黑虎山村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指定位置卸货。
5、材料型号、数量签认:乙方需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字迹清晰、内容齐全的材料送货单,由双方指定人员验货、过数(过磅)签认确定数量,此单据仅代表材料型号数量认可。
第四条 材料款结算及支付
1、双方约定:乙方每月10日至15日到项目现场与甲方办理中间核量,甲方审核当次材料供应量并出具核量汇总单。中间核量仅作为过程付款的依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办理合同最终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程序:
(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中间核量的,供货完成后才能办理最终结算手续。
(2)各类认量的单据、凭证必须由甲方指派的本合同指定收货人共同签字后,才能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办理最终结算或中间(每月)结算资料需经甲方购销负责人与指定收货人共同签字确认方才有效。
(4)结算方法及依据等内容:按门、窗框外框面积*综合单价计算。
2、材料款支付:
(1)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 ,账号: 。
甲方可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甲方无论以哪种方式支付材料款,乙方在收取材料款前都必须按照本合同甲方账户信息开具甲方财务认可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含税价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调整后乙方开票税率小于此税率的税款差价金额由甲方享有,高于此税率合同单价不变。同时提交与发票内容一致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清单,发票金额不得低于对应批次材料款。
(2)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增值税认定方式:
备注栏要求填写: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若乙方未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不得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乙方收取材料尾款时须向甲方出具款项结清证明(乙方在结清证明上签字盖章)。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月工程进度经甲方审批金额的75%且待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待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80%;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办理完结算且待总包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的通知后,1天内须到达现场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雇佣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一星期甲方扣除维修费用(如有)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的合同标的材料成批量生产/送货前乙方须送样品至现场经甲方、监理、建设(发包)单位确定后由乙方报验并封样,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送货。
2、乙方所供的合同标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材料进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资料、资质、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与每批货物相对应有效期限内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强制认证文件。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其他合同责任。无强制性标准的应以样品或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包括图纸、样品等),如标准间存在冲突,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图纸及样品必须经双方签认并妥善封存。
3、乙方提供的每个批次的材料进场,在使用前送检(若需要)如存在任何情况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履行改正义务,甲方通知乙方联系人员2小时内,乙方应进场确认并提出更正方案,48小时内合格的材料到场满足甲方正常施工使用状态。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未能使甲方进入正常施工状态,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乙方无权干预甲方购买其他商家材料,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的材料款中扣减。
4、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乙方须全力协助甲方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5、甲方应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垂直运输、施工用电用水、灌浆材料、多个分包单位之间施工协调,甲方应提供规则、统一、坚固的入户门洞口,双方应共同签字确认生产订单数量方向。
第六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合同标的材料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开具验收单前无论在任何地方所有损耗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双方确认的材料质量、技术资料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承诺书、投标报价书等均作为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材料的数量、规格、包装、颜色等外观瑕疵进行检验。甲方的签收不视为材料质量合格,最终材料检验质量以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结果并经建设(发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认可为准,检验和验收合格的视为合格材料。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对于材料的隐蔽瑕疵,甲方在材料的保质期内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供货时间逾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逾期超过5天未足额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按本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同标的材料到达现场后,乙方要按甲方指令组织卸货。若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5000元/次的违约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现场卸货时,应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质量检测不合格、现场验收不合格、与样品质量不一致、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色差色号不一致、材料未经强制认证等其中某一情形),乙方无条件退换。若乙方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在承担前有条款的责任外)处3000元/天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于不合格建筑材料出现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单方要求改变合同价款等为由中途停止供货。若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单方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在甲方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乙方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经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乙方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经国家授权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赔偿。
10、乙方拒不满足本合同关于提供资料的要求及其他约定义务,需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暂缓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资料或完成其他合同义务。
11、乙方特别承诺: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2、如前述条款约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在每次收款前必须先开具甲方认可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构成违约,且乙方不能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在国家税务机关购买的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不仅要采取措施补救,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而且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14、若甲方从乙方材料结算确认金额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如有),乙方仍应按扣除前材料结算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有)乙方拆成材料数量金额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特别约定,乙方郑重承诺:对甲方下列有关结算、协议签订及印章管理等要求明确知悉,并承诺,违反下列约定的各类单据、凭证、结算书、补充协议、还款协议及涉及经济内容的承诺均无效,不能作为向甲方主张债权的依据。
1、本合同在履行中认量认价单据等各类涉及结算的凭证的签认权限仅属于甲方指派的本合同购销事宜负责人及指定收货人共同办理,其他人员签字或遗漏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2、中间结算或最终材料结算确认如仅有甲方购销事宜负责人或指定收货人签字而无本合同购销事宜负责人及指定收货人共同签字确认,甲方对此结算有权不予认可,并有权要求重新办理结算,乙方应配合提供原始收料单进行项目结算。
3、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还款协议及涉及经济内容的各类承诺等文件需加盖“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仅有项目部技术专用章、资料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或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而未加盖此印章的文件无效。
4、本合同中甲方委托代理人的仅限于签订本合同,如甲方委托代理人需涉及办理合同履行或者其他事宜,以甲方另行出具的书面委托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的委托文件中确定的权限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历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4 日历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除合同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按本合同规定乙方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20天内付清或无条件在材料款中扣减。
3、如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否则该协议对未加盖印章的一方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仅视为签字人员的个人行为。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终止。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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