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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织幸福的日子2、山西省检察机关公布10件“涉企”典型案例3、新华全媒+|风雨中挺起不屈的脊梁——山西战洪图

编织幸福的日子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图为山西临汾风光。 影像中国

她在开心地笑,说:“我那块玉米地,撒种、松土、锄草,忙得腰酸背疼,只卖了1400块钱。捡起玉米皮编织用品,没多时竟卖了1500块钱!”她叫赵爱萍。

她在开心地笑,说:“哪能想到草编会赚钱呀!在家里看着电视,哼着小曲,摆弄着玉米皮,不知不觉竟然上万元到手了!”她叫杨俊莲。

她和她也在开心地笑,她们坐在开往河北邢台的大巴上,发来开怀大笑的照片,说:“我们去梁营村教草编啦!”她叫王艳玲,她叫闫梅莲。

来自山西省临汾市老干部局的扶贫队员们,看着乡亲们开心的笑容,笑得和乡亲们一样开心。

还在担任临汾市妇联主席时,张瑞萍就已开始为妇女创业致富四处奔波。草编进入她的视野,源于一次下乡的见闻。那天,张瑞萍在隰县下桑峨村胡同里行走,只见墙根下坐着好几个晒太阳的老婆婆。她笑眯眯地问候道:“老人家,都挺好吧!”

“好啥呀?”一位银发大娘回答道。老人名叫袁芳英,已经80岁高龄。老人说,人老啦,干不动了,没用啦。

难道这些老人家真的没用了?蓦然间,张瑞萍想起小时候常见乡村的爷爷奶奶,编筐子编簸箕,拿到集市卖钱,便提出了这个想法,可那位老大娘却摇摇头说:“不是先前了,那东西没人要了。”

此后,张瑞萍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些老人,总谋算草编这活儿轻,对于乡村的中老年妇女,不失为一种获得收入的途径。

这个念头付诸实施,是张瑞萍的工作有了调整,担任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之后。

临汾市老干部局的扶贫点在安泽县下石村。这是个偏远的村子。从临汾城到安泽县要走上百公里山路,从安泽县城到下石村还有85公里山路。全村215户500多人,分散在4个自然村里,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占到半数以上。

扶贫工作队队长、老干部局副局长李保恩和几名队员,很快达成共识,为村里争取项目、建办公房、安装电话、改水改厕,很快村里面貌焕然一新。但是,扶贫更需要激发内在的活力,才能彻底拔掉穷根。李保恩他们在思考。这里虽说没有矿产资源,但好处是没有污染,出产的杂粮、鸡蛋等土特产,正是城里人最喜欢的绿色食品,可以往这个方向大力发展。但是,新的问题又产生了。土地有限,收成有限,而且很多中老年妇女闲在家里没有活儿干。

张瑞萍就是在这个当口出现的。在下石村一路行走,河谷里葱茏的玉米吸引了她的视线。这些不正可以让在家的妇女有个生计吗?于是,草编就这样启动了。过去,玉米皮要么废弃为垃圾,要么焚烧为灰烬,如今变废为宝,成为脱贫致富的一件宝贝。

编织对于这些农家妇女来说并不陌生,她们从小就会编筐子、缚笤帚。可这都是简单的手艺,与编出能够卖钱的精美用品还有不小差距。没有技术,就请师傅来教。张瑞萍一打听,百里外的闻喜县已先行一步,有成熟的技术。于是赶紧驱车前往,把草编能手请了过来。村里的妇女们争先恐后地学技术,磨破了手指还在坚持。赵爱萍就是其中的一员。观看、模仿、揣摩、实干,不像,拆了,再编。编了拆,拆了编,连续几天下来,她终于学会了绞编、平编等多种技法。当一个精美的坐垫出现在眼前时,赵爱萍笑了。笑了的不只她一个人,还有30多位邻家姐妹,她们都学成了,出师了。

从坐垫到果篮,从茶盘垫到茶杯套,从生活用品到居室装饰品,从能人巧手到人人动手,下石村的草编如春芽破土,蓬勃发展。小物件3元、5元不等,而一件精巧的工艺品,可以卖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这活儿不耽误农田劳动,不耽误一应家务,用乡亲们的话说,这是坐在家里挣钱。

张瑞萍和李保恩算了一笔账。安泽县玉米面积多达32万亩,每亩纯收益约500元,以每户人家种植20亩计算,收入在1万元左右。如果推广玉米皮编织,每户至少可以再增加1万元的收益。如此好事,何乐而不为?就这样,草编在安泽县迅速铺展开来。

草编扩大到了全县,可张瑞萍和同事们仍然不满足。十指编织,不是高难度的技艺,也不是辛苦的体力活,通过培训学习后可以很快上手。他们一合计,又向临汾全市推广开去。培训班迅速开办起来,汾西县、永和县、隰县、蒲县……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90多期,培训学员7000多人,其中100余人成为骨干。在骨干们指尖的舞动中,一件件精美的工艺品逐渐成型。半年前还是个新手的赵爱萍,经过刻苦的学习,开始站上讲台,为新学员传授编织的技巧。讲台下,是一双双如饥似渴的眼睛。就这样,他们学中干,干中学;学中教,教中学。草编的舞台上,好戏连台。

这一天,张瑞萍和同事们来到隰县下桑峨草编扶贫基地,想看看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解决。一进门就见姐妹们说说笑笑,手不停,嘴不闲,忙得不亦乐乎。走近了,还没等张瑞萍张口,就有位大娘问候她:“妮子,又来啦!”她这才发现,对方就是曾坐在村胡同晒太阳、跟她拉过家常的大娘袁芳英。大娘告诉她,现在她们这些老人也有了挣钱的活儿。说着,就是一阵乐呵呵的笑。

草编刚起步时,下石村还没有收获玉米。没有玉米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怎么办?河里没鱼市上多,临汾城里卖糯玉米的商贩到处可见。这天,解放西路的一家玉米摊前,出现了一个不请自到的帮手,她帮着挑选、过秤,装袋前,还帮着买家剥掉玉米皮。她就是张瑞萍。醉翁之意不在酒,张瑞萍在收集草编的玉米皮。在她的带动下,老干部局的同仁相继出动。市老龄志愿公益协会的朋友知道了,也跟着出动,一群热心人活跃在大街小巷。捡回来,整理好,送到村里,送进户中。

草编蓬勃兴起,有人开始担忧,这能否成为一个持续发展的产业。如果产品滞销,可以说,这条路就走到了尽头。他们先是在安泽县办起草编服务公司,进而扩大到全市范围,专门负责营销事宜。农家只管编织,成品有人专门收购、运输和销售,没有后顾之忧。接着,临汾草编产业协会成立,协调产供销一应事宜,形成一条龙服务。刚刚退休的李保恩挑起了会长的担子,继续着先前的忙碌。

草编虽然是传统的编织工艺,可如果墨守成规,很难有进一步的发展。张瑞萍等人请来市剪纸协会会长郭素琴当技术总监。郭素琴是当地有名的民间工艺能手,一听说是发展草编,脱贫致富,郭素琴很快组成了一个工艺研发团队,反复琢磨如何提高草编的品位。他们发现,只有将过去司空见惯的日用品,编织成人见人爱的装饰品、艺术品,草编才会有广阔市场,才能长销不衰。经她指导,曹记凤创作的《凤穿牡丹》亮相第五届中国(山西)特色农博会,妇女们集体创作的一批艺术品在各类展销会上被争相抢购……

临汾的草编出名了!各种工艺精湛的产品在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临汾非遗文化活动周等活动中亮相展销,人们啧啧称赞。郭素琴获“三晋巧姐”奖、王艳玲获山西省“乡土文化能人”奖……

草编艺术化,品位步步高,市场拓宽了,价值增加了,活力更强了。不只是赵爱萍外出讲课,杨俊莲、王艳玲、闫梅莲等一批农家妇女脱颖而出,成为传经送宝的乡村草编能手,编织出幸福的日子。

《 人民日报 》( 2021年06月02日 20 版)

山西省检察机关公布10件“涉企”典型案例

人民网太原1月15日电(张婷婷)1月15日下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第二批典型案例,共10起。具体为:

案例一:马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摘要

2011年11月,被告人马某某使用他人资金,按照被告人彭某某提议,注册成立“山西和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等7家“和利系”公司,注册后立即将资金予以抽逃。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间,“创投公司”成立后,被告人马某某、彭某某等人采取发放提成的方式,向社会招募被告人逯某某等18人进入公司,担任督导、部长、业务经理及业务员等职务,通过宣传彩页、“口口相传”等方式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被告人马某某、彭某某等六人以“和利系”公司名义,采取欺骗的方法,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虚假宣传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08528.4万元,用于归还投资人本金、利息、支付业务员提成费及个人挥霍等,最终造成投资人损失共计17906万元无法偿还。

诉讼过程

被告人马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朔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本案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决定对曹崇林等12人依法予以追诉并依法提起公诉。朔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彭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被告人均做出有罪判决。宣判后,各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案例二: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情摘要

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烟台某玻璃有限公司购买了酒瓶,委托广州市某印刷厂印制假冒商标,从秦皇岛昌黎某处购进罐装散干红两吨。王某某用上述酒瓶、商标、散干红,生产假冒某知名公司干红,价值32.9万元。后王某某从米某处购买该公司普通干红200箱、精选干红100箱,价值共计16.1万元。王某某通过上门推销及零售的方式将上述红酒销售给个体烟酒店的鹿某等人。后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某并从其住处搜查并扣押全部假冒红酒。经鉴别,被查获红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诉讼过程

被告人王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由太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太谷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15日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6月27日,太谷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三:耿某某、武某某职务侵占案

案情摘要

2015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耿某某利用其担任平遥县某有限公司饲料厂仓库保管员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武某某串通,用被告人武某某私自截留的其他送料司机的出库单从平遥县某有限公司饲料厂盗拉饲料。武某某告知耿某某每次具体拉出的饲料吨数,耿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修改过磅记录,将相关账务作平,隐瞒侵占事实。被告人武某某将盗拉出来的饲料低价出售,所得钱款被二人瓜分。截止案发,被告人耿某某、武某某共计侵占平遥县某公司饲料169.77吨,价值人民币61.4万元。

诉讼过程

耿某某、武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由平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8日以被告人耿某某、武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2018年9月7日平遥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耿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武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判决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四:任某某职务侵占案

案情摘要

2007年被告人任某某在临猗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9年至2016年期间,其通过降低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大自己和其丈夫赵某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虚构公司六名员工等方法侵占公司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1.9万元。后任某某向住房公积金账户补交 13.3万元,案发时实际侵占18.5万元。另任某某在河南省三门峡某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该公司河南籍员工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时,通过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方法少缴养老保险8.6万元,并占为己有。

诉讼过程

被告人任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由临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26日以任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临猗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任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该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五: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案情摘要

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在长治某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担任工程管理预决算工程师的职务之便,在河南沁阳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某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治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进行工程决算过程中,故意拖延审核决算报告,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6日期间多次收受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贾某某、王某某、郭某某、阎某某等人的好处费,共计16万元。

诉讼过程

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由壶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4月11日以被告人张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6月20日壶关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1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六:卢某某敲诈勒索案

案情摘要

被告人卢某某的房屋与长治县某某苑小区相邻。2016年4月份,卢某某向长治县某某苑小区的负责人原某索要住房,被拒绝。后卢某某又以要拆掉该小区东围墙内的照壁为由向原某索要住房,被拒绝。2016年5月25日,卢某某将自家拆房时的建筑垃圾堆放到该小区的大门口,造成小区内住户及车辆无法正常出入,导致部分住户提出退房要求,项目负责人原某被迫同意卢某某要求,支付卢某某10万元人民币,后卢某某将垃圾运走。

诉讼过程

卢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由长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长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指控证据体系,于2018年10月1日提起公诉。2018年12月6日,长治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卢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后,被告人卢某某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案例七:毋某某合同诈骗案

案情摘要

被不起诉人毋某某于2010年5月开始向晋城某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购买铸铁管。交易方式为双方电话联系,铸造公司按照毋某某的需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毋某某支付货款和运费,先期预付货款,后为赊销。铸造公司并未要求毋某某履行货物签收手续,也未核实毋某某的真实姓名,根据毋某某名字的谐音,以“吴某某”为名在公司财务建立往来账目。在双方业务往来的7年间,毋某某的未结货款累计72.5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铸造公司将毋某某诉至泽州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并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017年11月4日,在泽州县人民法院庭审中,毋某某并未出庭,其代理律师以“吴某某”不是“毋某某”为由,对原告的证据提出质疑,认为无法证明拖欠货款事实。泽州县人民法院认为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将犯罪线索移交泽州县公安局。泽州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3日调查询问,毋某某认为民事证据对己有利,意图拖后履行债务,就陈述已结清债务,否认拖欠货款事实。泽州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6日立案侦查。2018年2月3日,毋某某主动向铸造公司支付欠款72.5万元,铸造公司于当日对毋某某的行为做出刑事谅解。

诉讼过程

毋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由泽州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将线索移送泽州县公安局,泽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部分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补充侦查。经过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毋某某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8月23日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八: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情摘要

2014年至2016年之间,被告单位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人陈某与山西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数份施工合同,之后聘用了多名农民工施工,施工期间及施工完毕后,山西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款全部支付至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收到工程款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陈某拖欠贾某某、刘某某、张某某等59名工人工资达76万余元,后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先后五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在收到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责令整改决定书后,陈某以种种借口推脱,不予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诉讼过程

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由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根据案件事实,追加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为被告单位,与被告人陈某一并于2018年11月23日提起公诉。最终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被告人陈某均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未上诉,判决生效。

案例九:郑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监督案

案情摘要

蒲县某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为被告人郑某。2016年6月,郑某与孙某签订《蒲县某有限公司整体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变更登记、转让的价格及合同附件采矿证移交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孙某支付价款120万元,郑某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郑某拒绝交付采矿证。孙某将郑某诉至法院。经审理,二审终审判决郑某立即将蒲县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交付孙某。后经多次执行,但被告人郑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致使该公司采矿证逾期不能办理,被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基建至今,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43.5万元。

诉讼过程

2018年1月,蒲县某有限公司股东孙某委托律师向蒲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请求公安机关立即对被告人郑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提交了孙某与郑某转让公司后的采矿许可证纠纷相关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以及与公安机关之间沟通经过等相关材料。蒲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调查后认为,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经多次执行,郑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公安机关未对此案立案侦查。据此,蒲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于2018年2月1日向蒲县公安局发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18年2月5日蒲县公安局就郑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出具了不立案理由说明。蒲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通知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8年3月26日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蒲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4月16日对郑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2018年7月9日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9月20日蒲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现已生效,进入执行阶段。

案例十:邯郸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执行监督案

案情摘要

2016年5月11日邯郸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将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诉至静乐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共计21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内容。2017年4月7日邯郸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静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静乐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申请人认为法院执行立案一个月后才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执行进度缓慢对其生产经营带来极大不利影响,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静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存在法律文书送达违法和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遂向静乐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执行职责,尽快执结案件。静乐县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积极履职,很快为申请人落实了15万元的工程款,后续的款项也在不久后落实。

新华全媒+|风雨中挺起不屈的脊梁——山西战洪图

新华社太原10月14日电 题:风雨中挺起不屈的脊梁——山西战洪图

新华社记者赵东辉、柴海亮、刘翔霄

短短几天降水量超常年当月3倍以上,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秋汛。山体滑坡,道路中断,村庄进水,房屋倒塌,170余万人受灾……

国庆假期以来,山西经受罕见洪涝灾害。

越是雨大浪急,越要勇于担当。三晋大地,党政军民上下一心、并肩作战,战洪水、保安全,勾画出一幅撼动人心的战洪图。

转移群众!12万余人紧急大转移

灾害面前,生命大于天。

不能漏掉一户,不能漏掉一人!山西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2.01万人。

10月4日,降雨如注,洪水滔滔,位于黄土山沟中的大宁县向阳社区永和圪洞居民区危如累卵,随时有房屋坍塌和发生泥石流的风险。

“赶快撤人!越快越好!”社区党支部书记苏云霞吼上一众干部顶着风雨上山,挨家挨户地巡查、撤人。眼见天色已晚,山上的洪水越来越大,仍有一位因病不能行走的86岁老人没有撤离。“抬走!”她和几位干部用担架将老人抬出土窑洞直奔山下。由于天黑路滑,大家只能走一段歇一段,平日里三两分钟的路,这次走了近20分钟才到山脚,将老人安全送抵女儿家时,已是晚上11时许。

经过有组织的大撤离,向阳社区11条山沟1430名居民无一伤亡。一位被转移的老人后来打电话给苏云霞说,他的窑洞塌了,要不是转移得快,他就被埋在里面了。

危难见真情。一切为了群众安危,锤炼着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

“能来的村民赶紧过来,到村委会集合!”10月5日晚,晋中市太谷区北洸乡白城村的大喇叭里突然传来焦急的呼叫,隔壁的北洸村因为汛情严重急需增援。

不到半个小时,73名村民自发赶到村委会,68岁的老人来了,18岁的年轻人来了,直奔北洸。

一部分人封堵洪水,一部分人协助转移村民。大家争先恐后抢着干……村庄保住了、村民安全了,抗洪勇士们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新绛县出动30余辆车,转移群众2万余人。太谷、介休、稷山、河津、汾西、大宁、蒲县……村镇干部挨家挨户,劝服群众,奔走辗转。

合龙!合轨!争分夺秒与险情赛跑

汛情告急!

山西境内37条河流发生洪水,河堤决口、铁路路基被冲垮、公路被阻断……打通交通生命线,抢险救援工作连夜展开。

10月6日10时许,太原工务段职工阴水泉等人在巡线中发现,洪水正迅猛冲击着南同蒲铁路昌源河大桥桥台尾部路基,路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坍塌。

“不好!”阴水泉一行人飞速上报,请求立即封锁线路。此刻,远处一列货运列车正飞驰而来。危急时刻,阴水泉向列车飞奔而去,拼命地向列车打紧急停车手势……列车被成功拦停,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

双线轨枕悬空!南同蒲铁路被迫中断。

灾情就是命令,一支庞大的铁路抢险大军,迅速进入阵地,不分昼夜,赶工抢修。10月14日7时36分,南同蒲铁路全线恢复双向通车。

雨,一直下,冲毁了路基,冲毁了堤坝……抢险战斗,在各处打响。

10月7日,新绛县桥东村附近汾河北段堤坝发生决口,决口长度近20米。滔滔洪水破口而入,涌向堤坝以北的多个村庄。

火速敲定解决方案、紧急调集挖掘机、施工人员连夜作业……随着一车车石料投入水中,合龙工作面向前一点点推进,肆虐的洪水才渐渐被拦截下来。

10月8日16时30分许,随着最后一车石料投入决口处,经过全体抢险人员24小时连续奋战,堤坝决口合龙!

面对险情日益告急的河堤、村庄,干部包干,党员包岗,三晋大地上汇聚起抗洪救灾的磅礴力量。

出发!支援!风雨中他们送来温暖

与一过性强降水不同,此次山西水灾持续时间长、受灾面积大,尤其是农村地区受灾严重。

大灾当前,八方支援,爱心流淌。

“两位村民无法撤离,请求帮助!”10月6日凌晨,大宁县蓝天救援队队员张英林接到求援:昕水镇麻束沟村民李文录和智力残障女儿被困家中。

赶到现场,张英林发现,本应处于枯水季的小河,这时水面宽度已超过5米,且水流湍急。没有多想!他先将绳索扔到河对岸,让李文录绑在一棵大树上,然后把自己绑在绳索的另一端,一步步击水过河,相继把这对父女背回安全地点。当天下午,获救者的房屋便在风雨中倒塌了。

稷山县人民不会忘记:河南的一些爱心人士带着大型挖掘机来了!来人二话不说,借了一件棉大衣,一连几天,只是埋头干活。大雨中,县城部分厕所出现倒灌,外省来的志愿者不嫌脏,不怕臭,撸起袖子就开始作业……大家素不相识,但配合默契,一个手势就能各自领会。

来自全国各地的救助,正源源不断地涌向受灾地区。

一对夫妻自备抽水泵,从河南闻讯赶来;一位私营企业主将价值几十万元的羊肉送抵灾区,只为抗洪人员深夜能喝上一碗驱寒的羊汤;一位老板关门闭店,送来1000个肉夹馍,留下一句“有需要再来”;河南、天津、宁夏以及省内太原等地的救援队伍纷纷赶来,各尽其力……

微光汇聚,风雨同舟。

在并肩作战、决战抗洪中淬炼出的担当、力量和智慧,必将让山西激流勇进、笃定前行!(参与记者:梁晓飞、王飞航、解园、许雄、张磊、王劲玉、陈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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