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发改委再次干预电煤合同价易限

电力行业:发改委再次干预电煤合同价易限 更新时间:2010-6-30 1:12:4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先后与神华、中煤集团,以及内蒙古伊泰集团,山西同煤、晋煤、阳煤、焦煤集团,河南郑煤集团进行座谈,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具体要求: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我们的观点:  此次发改委以座谈会的形式传达对煤炭价格的意见,严厉程度虽不如08年6月19日和7月24日的两次限价令,但胜在煤价价格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政策要求提出背景“稳定煤价要求”是针对二季度以来部分煤企上调合同煤价的行为提出。山西焦煤集团自5.1起对省内价格上涨35~50元/吨,阳煤集团自6.1起上调40元/吨,同煤的轩岗及忻州煤矿自5.1起将计划外煤价上调15元/吨,伊泰合同价提高30元/吨。这势必会在夏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之际同步甚至更大幅度地推高市场煤价,更加恶化目前微利的电力行业的盈利水平。1-5月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火电行业仅有1.2分/Kwh的度电税前利润,即煤价再上涨30元火电商盈利再次滑入亏损局面。在目前政府“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发改委不愿意在国内通胀还未见顶、尚未出现确定回落态势之前面对控通胀还是保行业盈利的尴尬局面。  政策对煤价的影响:合同价易限、市场煤难控煤炭央企话语权提升合同煤价易限。自山西进行煤炭资源整合之后,内蒙古、河南也开始扩大单井产能,不易控制的中小煤企不断被大矿兼并收购,而国资委控股的大型煤炭央企在行业内的话语权也相应得到提升。而电企的重点合同煤亦主要是和这些大型煤炭央企签订,因而这次发改委明确表示对合同煤价的态度之后,“有关煤炭企业积极响应”,合同煤回到年初签订价格较为确定。对于合同煤比例高的火电商如深圳能源、粤电力有一定正面作用。  但决定市场煤价的参与者更加广泛,即使通过行政手段完全限制了行业龙头的带头涨价,也不能防范仍有一定数量存在的中小煤企的市场行为,我们预计今年夏季充沛的来水带来的水电多发将一定程度上平抑用煤的紧张程度,但结合历年的煤价季节性走势,冬季用电高峰时市场煤上涨为大概率事件。  火电机会还需等到“煤电联动”的真正启动,下半年水电更值得关注结合行业目前盈利状况,我们仍维持下半年电价政策上调的判断。由目前发改委态度来看,电价上调更有可能是在煤价开始回落后完成,即冬季用电高峰来临之际为保障用电,电价上调的概率较大。且考虑到下游行业的承受能力,上调幅度和范围都将十分有限,虽然目前电企的现金流状况已不容乐观,出于保证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的完成,应该重新考虑电力和煤炭行业间的利润分配。仅靠一次性的小幅度电价上调难以改变火电行业目前盈利弱势的被动局面,真正的火电行业机会还需要等到煤电联动的真正启动或电价改革取得实质进展,但短期我们仍然看不到乐观进度。  随着汛期的来临,下半年我们更看好水电。水电电价兼具内在自然增长和外在政策上调双重优势,同时,已经进入汛期的水量在“水电优先上网”的发电顺序下,收入和毛利水平都将同步得到大幅提升。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东方财富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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