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虚拟货币和非虚拟货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虚拟货币是不是商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虚拟货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2. 虚拟货币是不是商品
  3. 虚拟币平台可以跑路,为什么钱包就一定安全?
  4. 请问比特币和数字虚拟货币以及电子货币,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虚拟货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谢邀!

首先简答:长久关注我的网友都知道,我早被币圈“荣幸”地列为“比特币三大黑”,也早就反复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的方方面面谈透了。不过,既然又被问到,又恰好读到署名“特有理”的《解码货币|虚拟货币及其邪恶本质》,其中很多观点和我类似,并对虚拟比进行了更为激烈地抨击,那就精选其中部分内容来回应这个问题吧:

见钱眼开的人太多,虚拟货币自然就有了发展的天地。越是社会权重小的平民百姓,货币的社会信用就对其越重要。因为货币信用的劣质意味着平民百姓的劳动所得随时都在被一只无形的手所掠夺。越是底层的人,越是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而越是劳动所得,越是容易被劣质的货币信用所劫掠。

一个国家的主权,实为社会权益的集合。一个国家的主权货币,承载着社会对其成员的信用承诺。最基本的,就是获利的方式必须是公义和道德的。货币的信用,就必须体现社会最基本的道义标准。但是虚拟货币的出现,就像一伙人自己印制钞票一样,等于往主权货币的社会信用中注入了少数人的利益权重。

或许有人会认为,虚拟货币只是一种金融产品,就像股票和信用券一样,并没有进入到社会的日常生活层面。虚拟货币的交易,属于金融交易范畴,只不过借用货币的称谓而已。可实际上,虚拟货币是跨界金融产品和主权货币之间的畸形货币形式。由于虚拟货币具有价值量化和网络市场流通的原始功能,所以在虚拟网络上它就是实实在在的交易媒介;并在现实中,成为主权货币之上的寄生货币。由于虚拟货币的可炒作性,它又形成了金融体系中的灰色产品,从而使交易媒介进入了炒作市场。而货币可以进入金融炒作平台就意味着社会货币信用的全面赌注化,货币所承载的量化信用成为了赌场上的筹码。鉴于虚拟货币的这一身妖气,它对社会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虚拟货币破坏了法定货币的价值信用

虚拟货币的私人发行,破坏了法定货币的价值量化信用,稀释了法定货币的收益权重。这就像在一个村里,大家根据资源规模共同商定了货币发行的数量;可是有几个人却自己画出一摞纸条也自称是货币投入市场流通。哪怕法外货币的规模不大,但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础就此被破坏,靠劳动获得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劳动的尊严性被少数人玩弄;

2、劳动价值被虚拟货币进行了赌博

虚实货币的炒作兑换,使得货币的价值附加上赌博成份,严重侵蚀社会的劳动价值根基。货币的赌博就是在拿劳动的价值信用来进行赌博。因为货币最本质的支撑是劳动所创造出的社会资源。劳动者通过劳动来交换货币所承诺的购买信用,这是货币价值的核心。而当货币的价值可以被进行赌博,这就意味着劳动者的利益已经被一群赌徒操控。而社会的利益分配模式就会随着货币价值的赌博机制,从劳动分配变成赌博分配和赢家通吃的模式。人类也就会逐渐成为靠赌博来推动社会运行的物种;

3、虚拟货币攫取了正常货币的流动性

通过寄生模式,虚拟货币可以不断攫取正常货币的流动性,不断摄取社会发展的经济血液而向炒作者输送利益。虚拟货币之所以能够不断浓缩自身的价值,皆因资本炒作造成的劳动价值不断被稀释所致。在一系列打压劳动价值的因素中,炒作收益率远大于劳动回报率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虚拟货币制造的获利炒作空间,必然会改变相当一部分真实货币的流通方向和路径,从而使社会正常的经济活动渠道逐渐缺乏货币流动性而萎缩。而在这种流动性的变化中,回报率最低的劳动交易就是流动性损失最大的领域。因为当资本向虚拟货币的市场不断注入时,劳动市场的资本流动性就会是第一个被牺牲的;

4、虚拟货币推动了劳动价值的稀释

由虚拟货币所创造的投机炒作空间,必然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入虚拟货币的炒作循环。与其它金融炒作项目一起,虚拟货币必然造成常规领域的货币流动性减损。当正常社会经济的资金不足后,不但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萎缩,同时更会压缩货币在劳动层面的流通性,并造成失业率上升和社会购买力下降。随着恶性循环的加巨,由资本所操控的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就会不断地加印货币以维持社会稳定所需要的流动性。虚拟货币所吸纳的流通份额最后都要纳入量化宽松的补偿机制中,从而进一步稀释劳动收入的获益价值,并导致资源型商品的价格飞涨和通货膨胀率的不断上升;

5、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极大便利

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使得虚拟货币成为社会道德框架的巨大漏洞。虚拟货币的加密特性,使得货币的收入手段和流通交易细节被技术性地掩盖。这虽然让那些具有隐私癖的人拍手叫好,但真正的便宜却是让犯罪集团欣喜若狂。因为超出社会道德监督的隐私掩盖,必然会强化和刺激社会上非道德获利形式的发展,如非法物资交易和大规模洗钱。在自由经济的华丽包装下,在与犯罪分子暧昧共舞的虚拟交易平台上,在投资理财的鼓噪声里,在权势阶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暗中维护中,普通劳动者的身上又被插上了一大把吸血的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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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虚拟货币是不是商品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的产品。基本属性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即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和商品它是虚拟世界中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以作为商品,但是,如果网络游戏中的商品是q币换的,而q币又是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钱币交换的,那么网络游戏中的商品就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是具有价值的,是商品。

虚拟币平台可以跑路,为什么钱包就一定安全?

钱包的私钥在你自己手上他跑路了你换个没跑路的钱包把你的私钥导入进去就行了你的币还在。还有冷钱包冷钱包可以是不插网线的电脑u盘还有硬件钱包等等他都没联网怎么可能会被别人盗走,文化有限我也可能给你表达不清楚总之一句话区块链技术很厉害

请问比特币和数字虚拟货币以及电子货币,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比特币与电子货币,本质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因为:

1、比特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造的虚拟货币

比特币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在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严格的说,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所有数字货币也是同样道理,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使用整个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与其说比特币是一个货币,倒不如说比特币是以货币形成包装的一种商品服务,这个服务每四年会有一次减半的神奇操作(类似于港股中的仙股合股),市值基本能确认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不具有货币功能。

2、电子货币是基于实际流通货币的电子化

电子货币只是实际流通货币的电子化形式,并不需要运用算法产生,也没有任何加密,只要使用者手上存在流通中的现金,通过银行渠道,即可转化成电子货币,比如你手上有1万元现金,你把现金存入银行,并在第三方平台中使用时,第三方平台通过你提供的银行信息进行支付,就形成了电子货币。

这个货币并不需要你经过复杂的运算取得,但必须通过国家法定货币的存有量进行交易,是不可能出现电子货币总量大于国家流通货币总量的情况,此外,由于电子货币对标的就是部分的国家流通货币,其规模与比特币等这种只有一定市值而且有减半现象有明显区别。

3、数字货币又是怎么回事?

数字货币并不等于虚拟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最近推出了数字货币内测,实际上是一种真实流通的货币,只是这种货币以数字化形式出现,并不存在特定算法、也不会通过大量计算产生。其本质相当于M0货币,即现金。而比特币也好,电子货币也罢,本质上是M2货币,即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非支票性储蓄存款。

总结:

比特币是一种有具体市值,可用流通货币衡量的一种商品形成,也可以理解为大宗商品;电子货币则是实物现金转移到网络上进行交易,是流通货币的电子化;数字货币属于央行发行的现金,即基础货币,是M0货币,其余两种都是M2货币。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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