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人寿董事长辞职背后:牵涉贪腐大案,增资屡次受挫

文|史思同

弘康人寿的实际控制人,从2018年第二季度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开始,就变成了董事长卢德之。但《财经天下》周刊查阅其股东的工商资料,却并未发现这些股东与卢德之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日前,弘康人寿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卢德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再度引发了市场关注。

事实上,近年来弘康人寿的状况一直耐人寻味。董事长卢德之在并未持股的情况下成为实际控制人数年,直至此次退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严重下滑,但增资却屡屡受挫,增资方案三年更改4次,至今无下文。

而此次董事长的变动将给弘康人寿带来何种变化?市场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弘康人寿接下来将在股权方面出现动作,亦或将成为其顺利完成增资的契机。

董事长涉贪腐大案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在湖南卫视播出,其中讲述了此前落马的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卢平案件。

经查,卢平违反多项党纪,涉嫌收受贿赂4.13亿元,挪用公款1.35亿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烟草系统和湖南地区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最。而据该专题片报道,弘康人寿董事长卢德之作为关键人物也被牵扯其中。

公开资料显示,弘康人寿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0亿元,有7家原始股东,法人代表兼董事长为李安民。成立后三年间,弘康人寿经历了一系列的增资和股权转让。

直至2015年6月,弘康人寿股权结构变为:镇江和融持股19%,紫石矿业持股14.7%,亚雅油脂化工持股14.5%,津鹏世纪占股14%,涤诺皂业占13.8%,南通燃料和广西开源置业占12%。彼时弘康人寿股权仍然较为分散,且并没有实控人。

同年10月,弘康人寿法人代表兼董事长由李安民变更为卢德之。

公开资料显示,卢德之出生于1962年5月,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0月28日,经原保监会核准为弘康人寿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除此之外,卢德之还有另外一层重要身份,即“湘晖系”资本掌门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弘康人寿原股东之一的黑龙江中兵矿业曾与弘康人寿发生过纠纷,提出弘康人寿受到神秘实际控制人操纵,而这一指控却遭到弘康人寿的否认。

而弘康人寿的实际控制人,从2018年第二季度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开始,就变成了董事长卢德之。

但《财经天下》周刊查阅弘康人寿七家股东的工商资料,却并未发现这些股东与卢德之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直至日前卢德之退出弘康人寿,弘康人寿近期披露的2021年4季报显示,其实际控制人一栏再度变为“无”。

事实上,弘康人寿此次董事长变动也并不是毫无征兆。早在2020年6月,卢德之就已卸任弘康人寿法人代表,并且由彼时仅为弘康人寿副总经理的周宇航接任。

据业内人士表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副总经理的情况甚是少见,如今看来卢德之退出或早有端倪。

就在卢德之卸任法人代表的同一天,独立董事孙瑾以及董事桑立伟、张亚明、韦学礼等人也纷纷退出,而桑立伟和张亚明分别为弘康人寿第二、第五大股东提名的董事。

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弘康人寿接下来在股权方面将会有所变动。

监管收紧,弘康人寿业绩承压

据了解,弘康人寿主打互联网保险,被行业誉为“最彻底的互联网寿险公司”, 主营险种包括投连险、分红险等。除北京总部外,弘康人寿仅有河南、江苏、上海三家分公司。

或许是凭借“互联网优先”的战略优势,弘康人寿在成立后首个完整年度便实现了盈利,摆脱了保险行业“七平八盈”的规律。2013年弘康人寿净利润为94.38万元,营业收入超10亿元。

随后几年,得益于其押宝分红险、投连险和银保渠道,弘康人寿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皆保持逐年上升趋势。

2016年-2019年,弘康人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收入16.54亿元、66.75亿元、74.48亿元、127.8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39亿元、0.79亿元、1.66亿元、1.76亿元,双双实现稳步增长。但相比之下,2019年的净利润表现较为逊色,仅同比小幅增长6.47%。

而事实上,近年来弘康人寿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2020年,弘康人寿营业收入降至20亿元,而净利润也仅有0.33亿元,双双缩水超8成,而保险业务收入也下滑了近35%,降至82.58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弘康人寿的业绩大幅下滑,或与近年愈加收紧的监管政策有一定关系。

2020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分红险的红利分配进行了严格的调整,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且该规定自同年7月开始执行。

而分红险正是弘康人寿的主营险种之一,此次调整对其影响不言而喻。年报显示,2019 年弘康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保险产品,前4位均为分红型两全保险,合计实现原保费收入达114.35亿元,占公司原保费收入的90.17%。而2020 年原保费收入前5的产品中分红险只占其三,且保费合计仅有46.03亿,缩水近六成。

而后随着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出台,互联网保险销售也迎来强监管。

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已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条件的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

同时,按监管要求,公司重新定义互联网保险产品。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限于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

这对于主营分红险、投连险的“互联网寿险公司”弘康人寿来说,形势无疑将更加严峻。这意味着其公司多款产品不能在互联网渠道销售,业内人士表示,弘康人寿或将调整战略,将银保渠道重心转向发力传统经代。

据偿付能力报告数据,弘康人寿2021年保险业务收入为94.18亿元,净利润为0.44亿元。

增资屡屡受挫

另一方面,过度依赖银保渠道加之投连险的激进扩张,公司虽然迎来了业绩的增长,但背后却是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告急。

卢德之上任董事长之时,弘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下滑严重,2014 年-2017年度,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367.19%、215.66%、167%、123.63%,此后便一直维持在130%左右,直至2020年度回到162.83%。

事实上,为了挽回其极速下滑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卢德之上任后不久,弘康人寿便开始筹备增资事项,但却一直没能增资成功。

2016年8月,弘康人寿拟增发2亿股,引入2家新股东,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12亿元,但此次增资并未完成,随后几年内其增资方案频繁更改。

直到2018年底,弘康人寿增资方案第四次被修改,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10.884亿元,新增股东也进行了多轮转变,但最终皆未能增资成功。截至目前,弘康人寿官网披露的注册资本仍是10亿元。

而此次董事长的人事变动的背后,是否将伴随着股权的变动,成为其完成增资的契机,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