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新规“严禁暴力催收”
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记者获悉,为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办法》将设置2年过渡期。
记者获悉,《办法》共七章七十条,涉及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办法》所指互联网贷款,仅“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据了解,对于线上线下结合(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部分抵质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这三类不包含在内。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互联网贷款在提高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据了解,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办法》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商业银行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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