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回应房价上涨质疑:1.5%为全年平均涨幅

统计局回应房价上涨质疑:1.5%为全年平均涨幅 更新时间:2010-2-28 0:11:01   针对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数据,统计局官员昨日表示,去年房价同比上涨1.5%为全年的平均涨幅。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解释说,之所以数据和大家的感受有差距主要是时间造成的。去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但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而这个1.5%指的是全年的平均涨幅。  然而就在春节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同比上涨9.5%,而全年只有1.5%,对此,潘建成解释,这正说明了去年1月数据非常低,价格上涨主要出现在下半年。  然而著名经济评论人水皮对这样的解释并不认同。他表示,官方的统计口径跟大家的心理和现实生活中的切实感受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有可能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中国地域辽阔,一线、二线城市众多。地方房价变动不一样,也就是不同地区的人感受的房价是不一样的。另外可能采集的数据不确实的反应当地的房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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