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企业减负!五大部委行动了

千万中小微企业迎来阶段性的大减负。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五部门相关负责人同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共同表示,为企业阶段性“免减缓”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为企业大量减负。

中小微企业可减免5个月社保费

从2月18日国常会决定阶段性减免社保到2月20日正式发布,中小微企业迎实质减负仅等待了三天。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决定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月20日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半年的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保缴费,给予较为集中的支持,是顺应企业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初步估计,我们预测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

住房公积金缓缴不影响正常提取

除社保外,在医保减免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以及确保待遇支付的前提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初步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暂时受影响的,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央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倪虹也表示,住房公积金确实涉及到企业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提取10.4万亿,帮助近5400万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了他们的住房条件。这次住建部和有关部门在商定为企业纾缓困难时充分考虑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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