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下井规定今起实施
矿领导下井规定今起实施
矿领导下井规定今起实施 更新时间:2010-10-8 6:41:22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针对此前个别煤矿以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方式应付相关规定的现象,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 一个月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但就在国务院通知下发8天之后,在黑龙江鸡西矿难中,24名井下矿工全都遇难,而两名带班领导却蹊跷生还。更荒唐的是,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专门“带班下井”。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严肃处理,7名矿长助理已经被免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