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策略:三个维度看创业板注册制投资机会

创业板迎来注册制下首批新股上市

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将迎来注册制下首批新股上市,整个创业板超过800只股票将实施新的交易规则,我们对交易规则逐条解析,整理出三大看点,供投资者参考。同时结合创业板自身情况,给出配置建议。

创业板注册制交易新规三大看点

20%涨跌幅:提高定价效率,提升市场活跃度

创业板新交易规则最大看点就是涨跌幅限制放宽,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将全部由10%调整为20%,同时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与科创板一致。创业板新开户资金门槛为10万元,仅为科创板开户门槛的20%,创业板将迎来更多投资者参与。

涨跌幅限制放宽有望提高创业板定价效率,提升市场活跃度,同时或将加大短期创业板波动率。参考中小板、创业板以及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的表现,上市首日平均涨幅都超100%,但不同之处在于,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首批企业在此之后杀跌氛围连续数日,半年内平均跌幅超30%,而科创板前期由于发行节奏偏缓,开板近半年的超额收益率非常明显。考虑到新制度对创业板存量与增量统筹改革,一级市场供给增加下导致资金微观流动性可能会趋于紧张,短期创业板公司股价波动率或将加大。长期来看,优胜劣汰之下符合创新定位的优质企业将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壳资源的价值得到抑制,资本市场环境与投资者结构将得到双重优化。

限价申报:基准价上下浮动2%,避免股价快速波动

限价申报指投资者买卖创业板股票时,应当参考基准价格,上下浮动2%进行报价,如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将不能即时参加竞价。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基准价格的98%-102%,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采取基准价浮动报价有利于提升股价稳定性,抑制股价过快上涨或下跌,预计今后创业板股票盘中出现直线拉升或下跌频率将大幅降低,尤其是对于部分流动性相对较弱的股票,有望降低市场交易情绪对股价影响程度,让投资者更加关注公司基本面。

盘后交易:固定价格,时间优先,满足多样性投资需求

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是指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盘后定价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采取盘后交易相当于增加股票交易时间,有利于增加市场流动性,提高创业板价格发现效率。同时投资者采取盘后交易可以锁定当天盈亏,从时间和空间两方面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多样性投资需求。

另外根据《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的通知》,深交所对未盈利企业新增特殊标识U,存在表决权差异的企业标识W,存在协议控制架构企业标识V,对于存在标识的股票,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企业属性。

创业板类基金涨跌幅限制比例同步调整为20%,投资者需关注基金波动情况。深交所规定,对下列基金竞价交易实行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总体来看,创业板新交易制度在放宽涨跌幅限制同时增加了对报价范围的限制,做到了粗中有细,有利于减少股价大幅度波动对市场整体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盘后交易制度有望提升创业板流动性,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

另外创业板注册制较科创板大幅降低投资门槛,一方面有望引入更多投资者参与,带来更多资金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另一方面加大交易限制放宽推广力度,提高投资者交易自主性,有望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加速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步伐。

从A股的经验来看,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大幅上涨,甚至在随后几个交易日持续上涨都是正常现象;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提高创业板的发行效率,股票定价更趋于市场化,对投机炒作有一定抑制作用;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我国经济结构正处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而创业板作为金融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市场认可度较高,股权融资的拓宽有助于资本反哺实体经济,将利好优质科技企业的长远发展;从交易的角度来看,新的交易制度能够活跃市场的交投气氛,提升市场活力;长期看来,优胜劣汰之下,符合创新定位的优质企业将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壳资源的价值得到抑制,资本市场环境与投资者结构将得到双重优化,创业板注册制首日大幅上涨反映了市场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信心。

三个维度看创业板注册制投资机会

创业板公司主要分布在大科技类和医药行业。截止2020年8月21日,创业板上市股票833只,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833家企业分布于25个行业,其中机械设备、计算机、电子和医药生物行业公司较多,4个行业股票数量占据创业板股票总数半壁江山。

业绩方面,截至2020年8月21日,创业板共237家披露了半年报,其中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企业131家,占比55.27%。在这131家企业中,医药生物、计算机、化工、机械设备和电子行业企业较多,分别为21家、16家、16家、16家、14家。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公司中,业绩同比增速在100%以上的有38家,同比增速在30%-100%之间的有42家,同比增速在0-30%之间的有51家,分别占已披露上市公司数量的16%、18%、22%。从目前已披露业绩的情况来看,医药生物行业的业绩增长确定性最强,电子和电气设备等科技行业稳步增长,传统行业中化工、机械等行业业绩相对比较稳定。

注册制的落地使得市场的交易制度和交易风格发生一些改变,创业板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五日后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可能会使得二级市场短期的波动率有所加大。另外注册制为市场提供了供给增量,可能对市场资金形成一定的虹吸效应,在当前震荡走势中,注册制落地对于资金流动性以及市场风险偏好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跟踪。投资者还是应该理性对待,回归价值投资,关注股票的内在价值,选择成长性较好的绩优品种。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创业板注册制投资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出发:从行业方面来看,优先关注景气度较高、具备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新行业,同时关注业绩确定性较高的生物医药和大科技等板块;从公司方面来看,根据前文分析,创业板新交易制度下,公司基本面对股价影响程度提升,这就需要投资者加强对公司基本面分析,优选盈利模式较为清晰,业绩增长向好预期较为明确的公司;另外考虑到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结合盘后交易机制,可以适当关注创业板新股投资机会。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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