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出重拳P2P平台还有退路吗
监管再出重拳,P2P平台还有退路吗?
监管再出重拳,这次限制规模,P2P平台还有退路吗? MBAChina
【MBAChina网讯】据媒体消息,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84号文,下称《通知》),除强调“各省要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保持对互联网金融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态势”外,还首次明确了“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的要求。
与此同时,在网上流传的“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闭门会议记录”(下称《纪要》)中,再次强调了“现金贷业务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收取砍头息、服务费不能在本金中扣除,不得打乱还款顺序,不得进行暴力催收”等要求。
对这个已经被强监管紧紧环绕的行业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
网贷平台业务规模不再增长,究竟意味着什么?当前,大家关注的焦点是“业务规模不再增长”的要求,对企业而言,增长是永恒的主题,若不能增长,无疑是晴天霹雳,对创业型企业尤其如此。在跨年演讲中,罗胖就曾就企业增长的焦虑做过精辟的描述。
“以前认为挣钱最重要,后面发现增长比挣钱重要;当你以为增长最重要的时候,后面发现增长的速度才是最重要的;当你在追求增长速度的时候,你又会发现超过市场预期的增长速度才重要。创业的本质是要增长,要预期中的增长,要超过预期的增长。无论你跑在哪里,跑得多快,后面都有一条狗,在穷追不舍。这哪里是在创业,这分明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逃亡。”
所以,直觉上,若一刀切限制所有平台的规模增长,似乎不合情理。结合《通知》内容,来看看有没有具体的限定范围,原文如下:
“二、扎实做好重点对象的分类处置。抓紧完成重点对象现场检查、出具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等工作。具体来说,对整改类机构提交的整改计划,要履行批准程序,确保符合要求,一是明确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二是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需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可见,限制规模增长,应该是针对整改类机构。再结合上海的专项整治会议纪要来看,“黄浦区共24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目前已下发整改事实认定书的企业共18家,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共16家”,整改类机构占比依旧是多数,但也不是全部。
其次,再看看规模增长的界定,限定地是哪个口径的“规模”呢?上述文件并未明确,不过从业务逻辑上分析,应该主要指平台待还余额。一般而言,提到网贷平台规模,主要有交易量和待还余额带个指标,一个是流量指标,一个是存量指标。
就平台而言,其实很难去控制交易量,因为交易量的多少除了平台自身的资产供给外,主要还是由投资人决定,与平台流量有关,流量大,交易量就高一些,流量小,交易量就低一些。若严格限定交易量不能增长,在实践操作上会有很大的难度,也必然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行为,不合理也不可行。举例来讲,平台中的债权转让标,平台除了收费标准和暂停外,几乎没有任何手段来精准控制成交量。
相比之下,待还金额间接等同于资产供给规模,资产端的供给是可控的,以待还金额作为监控指标更为合理和可行。
明确了口径,再来看看影响。不得不说,影响还是挺大的。
对平台而言,不能增长,不仅意味着市场份额的下降,为了确保不增长而实施的限流措施,可能还会带来客户的流失,进而导致竞争力的下降。企业的发展有其自身趋势,不进则退,不能保持上升,很有可能会陷入下降的通道,届时再要扭转趋势也会非常困难。
所以,除了尽快完成合规整改,早日实现正常增长外,实在也没有别的法子。
36%的利率划线,对现金贷平台意味着什么还有一条引起关注的规定,是针对现金贷平台的,即明确了利率不得超过36%。今年4月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整治办发布《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明确要求对具有“平台利率畸高。当前部分平台采取日息、月息等概念吸引借款人,而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造成部分借款人负债累增”等特征的平台予以重点关注,但并未明确指明超过36%就是违规。
就《纪要》内容来看,在执行层面,已经把年化利率36%视作平台合规与否的分界线,自此,合规的现金贷业务平台要和36%以上的高息说再见了。
意味着什么呢?整个36%划线的话,对互联网巨头消费金融业务几乎没有影响,对互联网巨头所覆盖的优质客户群体也不会有影响;真正的影响是消费金融创业机构以及它们所覆盖的次级类用户。
在*利率的限额控制下,平台为了实现盈利,必须要控制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和风险成本,基本上,资金成本和获客成本是刚性的,下降空间有限,风险成本则相对灵活。要降低风险成本,最优选的方法就是提高借款门槛或要求借款人提供更多资信材料,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把一大批资信较差的次级类借款人排除在外。
对这些创业型放贷机构而言,届时将不得不与巨头在优质客群这个层面展开正面竞争,显然是没有竞争力的,所以也会逐步失去发展空间直至退出。
不过,考虑到资信较差的那部分用户的借款需求一直存在,36%的划线要求可以管得住合规的放贷机构,但有需求便有供给,并不能真正在全社会层面消灭高利贷,很有可能,只是把高利贷由地上赶回地下,回归其千百年来的隐秘状态罢了。
当然,也并非没有区别。得不到曝光和流量支持,回归地下状态的这部分业务规模必然会大幅萎缩,整体影响也会大幅降低。
互金平台,到了做抉择的时候看上去,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平台和现金贷平台又在迎来新一轮的强监管,其实,大的监管框架早已明确,现在做得更多地还是落地执行和风险漏洞修补的工作。
对平台而言,各方的压力越来越大,可供纠结的空间越来越小,实在是到了做决断的时候了。
若想持续干下去,那便尽快向合规靠拢,合规则可平安度日,不合规,则会越来越难;若实在觉得没意思,不如早一些下决心退出,如红岭创投一般,专注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不再被名声所累。
除此之外,别无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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