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适当延长创业板未盈利企业控股股东持股锁定期
证监会:适当延长创业板未盈利企业控股股东持股锁定期
证监会修改完善的《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明确股份减持要求,适当延长未盈利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持股锁定期;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发行股票的实行注册制,并规定重组标的资产要求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