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做好在审企业持续尽职调查

证监会要求做好在审企业持续尽职调查 更新时间:2010-11-1 7:22:53   ⊙记者 刘水 ○编辑 衡道庆  消息人士近日向本报透露,今年IPO申报量总体较大,除部分2008和2009年申报的房地产和商业银行外,在审企业主要是2010年申报的。目前审核进度为3到6个月,就可以有较明确说法。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做好在审企业持续尽职调查,及时补充专利商品等重大变化消息。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要关注专利商标、重大诉讼、关联关系、市场排名、竞争对手变化等招股书中经常变动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主动报告和充分尽职调查。企业报会后在审核期间,如果募投项目有先行投入,可以先用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并允许募集资金替换先期投入的资金,但需要及时披露投资进展情况。如果发生募投项目的变更,原则上也允许,但需要重新履行程序,并征求发改委的意见。  “在审核期间,如果经营业绩、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发行条件等,有合理解释和原因,可以撤回,但要详细说明原因。因此,在市场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对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立项要严格,尽职调查要充分,并及时研究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情况。”消息人士表示。  在近期各方关注的环保问题上,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不能简单地以环保部门的文件作为依据,要做实际的尽职调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环保相关信息,包括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最近3年环保投资和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未来环保支出、曾经发生的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收到处罚的情况。  另据了解,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最近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还总结了保荐机构存在的九大主要问题,包括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尚待提高;发行条件把关不够严格;优中选优的标准未能严格执行,存在闯关上报的情况;持续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加强;辅导工作不够扎实;部分保代执业水平尚待提高;不重视对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相关引导。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光学轴类测量仪

影像测量测试仪

上海三维影像测量

光学系统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