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基金经理培训在京顺利召开工作信息第10期
第二期基金经理培训在京顺利召开(工作信息第10期)
第二期基金经理培训在京顺利召开 更新时间:2010-3-17 0:01:48 第二期基金经理培训在京顺利召开北京监管局:beijing.csrc.gov.cn时间:2010年03月16日来源: 为提高基金经理职业素质,强调三条底线重要性,保障基金业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3月7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举办的2010年第二期基金经理培训在京顺利召开。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法律部、稽查局、机构部、上交所和海通证券等单位专家就基金行业法律制度建设、典型案件分析与警示、融资融券业务、基金经理行为规范、基金投资和交易监控、上交所异常行为监控和股指期货制度框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 北京辖区公司基金经理及部分监察稽核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陆倩局长助理作重要讲话。 陆倩同志指出,强化公司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基金的生命线,是基金业能否持续发展的根本,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随着我国基金业迅猛发展,相关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基金已经发展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北京辖区基金公司也逐步发展壮大,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增强,投研人员队伍持续壮大,投研能力不断提高。各公司在投研合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水平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但是,随着行业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相继出现:第一,在制度建设层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流程设计不健全,风险考虑不充分,难以从源头控制风险;第二,在制度执行方面,投资管理流程化和执行有效性不理想;第三,在合规意识层面,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合规意识淡薄;第四,在合规知识层面,部分人员法律法规生疏,掌握不全面;第五,在风险控制层面,部分公司及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内部稽核、风控工作不到位。 针对以上情况,陆倩局长助理对辖区各基金公司及投资管理人员提出了如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大教育,投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提高自身合规意识,严守三条底线;二是重在预防,公司要加强内控建设,采取多种手段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惩治,进一步加大对背信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四是加强对新业务的学习和准备。 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第32次基金行业联席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强调了三条底线的重要性,提高了辖区基金经理的职业素质,为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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