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基金会理事职责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基金会理事职责的知识,包括基金会理事的职责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理事与监事有什么区别
  2. 基金负责人什么意思
  3. 基金会理事是干嘛的
  4. 如何成立个人慈善基金会,法律上要注意什么?

理事与监事有什么区别

理事与监事的区别如下

1、职责不同

理事是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工作情况,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

监事是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2、作用不同

理事会是社团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社团运作、活动开展具有决定作用。

监事会一般由担任过该厂盯班故直嘎绊霜豹睛社团理事会职务或有丰富经验但不在理事会的成员作用,主要对理事会进行监督、引导,但没有干涉作用。

3、机构不同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理事会是各种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机构,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

基金负责人什么意思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

定义在利用捐赠的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法人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工作任务

1.负责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

2.代表常务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3.负责秘书长候选人推荐、基金会顾问和专务理事聘任及相关组织人事管理;

4.行使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基金会理事是干嘛的

理事会具有受托人和决策层的双重角色,既代表公共利益守护基金会的使命、全面监管组织运作,又作为决策者为基金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开发资源。

作为内部治理的第一主体,理事会的有效治理是基金会能否合法存在、稳健发展的关键因素。

如何成立个人慈善基金会,法律上要注意什么?

题主热衷慈善事业,成立基金会的思路是正确的。

下面,依据《慈善法》的规定答复。

一、慈善工作的主管机构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就是民政局。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二、慈善组织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一)性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见慈善组织系非营利性组织。

(二)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三、慈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慈善组织的设立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慈善组织的章程

应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六、慈善活动的开展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总之,成立慈善基金会,要依法登记,合法履职,接受监督,服务社会。

关于本次基金会理事职责和基金会理事的职责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