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终获ST三联控制权
国美终获*ST三联控制权
国美终获*ST三联控制权 更新时间:2010-3-20 0:09:21 本报今天消息 *ST三联控制权之争终于画上休止符,公司今日公告,最高院对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的审查已终结,并下发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由此,国美集团最终获胜。
据公告,山东三联集团因与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公司等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院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院于2009年11月受理了该上诉。
2008年1月,因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济南分行银行贷款3900万元,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所持三联商社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该部分股份被山东龙脊岛建设公司竞买成交,国美电器通过收购山东龙脊岛控制三联商社。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存在多处疑点,并向山东省高院起诉国美电器2008年2月竞拍所得的2700万股违法,索赔5000万元,法院于2009年1月受理。此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不断升级,并引发一系列门店、商标等争夺战。*ST三联今日公告强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