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公布合作不合并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公布:“合作不合并”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公布:“合作不合并”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公布,进一步明确了国地税征管职能,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能更清晰。国税总局王军表示,营改增虽然造成地税征管任务的减少,但随着环境税、个税改革的推进,个税征管任务会增加;另外,一些非税收入也将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12月24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逐步增加。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和地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总数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十分之一。国地税分分合合的说法,在税务系统内一直存在。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国地税部门合作不合并的改革方向。
调动两个积极性
王军表示,国地税合作而不合并,有现实依据。这一决策是建立在反复比较、多方求证、科学推断基础之上的。
具体而言,有四方面的原因:
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
2,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可以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等改革举措来加以解决的。
3,从国际比较看,OECD国家以及金砖国家中,除少数国家外,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是大国的共性选择。
4,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明确征管职责
针对营改增之后,造成国税部门征管任务加重,地税部门任务减少的现状,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国税、地税的征管职能。王军表示,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深化合作的前提。具体而言:
1.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逐步增加。
2.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3.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加强合作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地税不合并,带来企业国地税两头跑、税务部门两家查,造成企业负担较重的现状,此次改革试图通过加强合作来抵消这些因素,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
王军表示,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纳税服务举措,主要表现在:
1.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的局面,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2.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3.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
4.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
公布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王军指出,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肯定税收作用并作出专门部署。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顺应纳税人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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