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大潮还未褪去又迎新潮纺织印染企业2018年怎么过
2017年的环保大潮还未退去,新旧动能转换已经提上日程。限产、限排、关停,令无数企业如鲠在喉。从环保部门获悉,为了更好地治理环境,目前1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已在路上,意味着纺织印染行业或又将迎来一场全国性的环保风暴。
省级安监、环保风暴再度来袭
江苏省:开展沿江八市交叉互查环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4月22日江苏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环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八个检查组已迅速到位,并全面开展检查工作。据悉,由沿江八市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选派本辖区业务骨干共同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10人,其中环境执法人员6名,环境监测人员2名,公安干警2名。从4月24日至5月23日,利用一个月时间联合开展江苏省沿江八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共抓大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交叉互查和省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交叉互查阶段(4月24日―5月13日),由沿江八市环保、公安负责抽调本辖区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异地开展检查。检查期间,每个检查组将有1―2名省级媒体记者随行,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和问题曝光。
二是省级督查阶段(5月14日―5月23日),由省环保厅8个驻市环境监察室对本辖区开展省级督查,省环保厅、公安厅领导将带队对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重点抽查,督查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山东省: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从山东省政府4月14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原定于年底完成的安全生产巡查第一轮全覆盖将提前至上半年完成,其中,上合组织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落实情况为巡查重点。在3月完成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市巡查的基础上,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河北省:部署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地要集中对辖区内所有涉水排放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要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摸清涉水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涉水企业排水去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拉条挂帐,销号管理。
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启动四个督察组进驻四市州
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吴琦、王忠法、尹维真、杨有旺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4位厅级干部担任,分别负责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4月14日,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按照山西省安排,4月1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吕梁、晋中两市,对两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这是山西省继去年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后,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吕梁、晋中两市是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首批城市,此次进驻时间大约15天。重点督察内容包括:山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环保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到的相关任务整改进展情况。督察组将对照反馈问题,查找不足,以确保中央和我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在吕梁、晋中落地见效。
四川省:钢铁煤炭印染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近日,四川省安监局公布了《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将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4月30日前: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本地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执法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建立本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单。
5月1日-9月30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生态环境部:不能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取缔关闭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田为勇介绍说,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
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十五小”和“新五小”正是散乱污里令人头疼的企业,那么,哪些是国家禁止建设的“新五小”和“十五小”企业?
“新五小”
1、小钢铁―年产普碳钢30万t以下(含)的小炼钢厂,横列式小型材、线材轧机年产量25万t以下(含)的小轧钢厂,100m3以下(含)高炉,3200kVA及以下铁合金电炉,15t(含)转炉。
2、小水泥―窑径小于2m(年产3万t以下)水泥普通立窑生产线,窑径小于2.2m(年产4.4万t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3、小炼油―无合法资源配置,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原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2000年1月1日前不能生产90号及90号以上车用无铅汽油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4、小玻璃―平板魄力平拉工艺生产线(不含格拉威贝尔平拉工艺),四机(含)以下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产线。
5、小化工―采用落后工艺生产落后产品、规模较小的化工企业,一般能耗高、生产能力低(年产能力在2万t以下)。
“十五小”
1、小造纸―现有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厂。
2、小制革―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的制革厂(2张猪皮折一张牛皮,6张羊皮折1张牛皮)。
3、小染料―年产1000吨以下的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
4、土法炼砷―采用地坑或坩埚炉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制品,现年产砷(或氧化砷制品含量)100吨以下的企业。
5、土法炼汞―采用土铁埚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法炼贡,现年产贡10t以下的企业。
6、土法炼铅锌―采用土烧结盘、简易土高炉等落后方法炼铅,用土制横罐、马弗炉、马糟炉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氧化锌制品,现年产铅或锌(或氧化锌含量)2000吨以下的企业。
7、土法炼油―未经国务院批准,盲目建设的小型石油炼油厂和土法炼油设施;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的炼油装置中或属于釜式蒸馏的炼油企业;无任何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手段的炼油企业;不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炼油企业。
8、土法选金―采用小氰化池、小混贡和溜槽等黄金选冶金的企业。
9、土法农药―产品无一定结构成分,没有通过技术鉴定,没有产品技术标准,没有正常安全生产必需的厂房、设备和工艺操作标准,没有必要检测手段的小型农药原药生产或制剂加工企业。
10、土法漂染―年生产能力在1000万m以下,所排废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漂染企业:①每百米布所生产的废水大于2.8t。②COD大于100mg/L。③色度大于80倍(稀释倍数)
11、土法电镀―电镀废液不能或基本不能达标的电镀企业。
12、土法生产石棉制品―采用手工生产石棉制品的企业。
13、土法生产发射性铀制品―未经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列入规划、计划、未取得建筑、运行和产品销售许可证,没有健全的防护措施和监测计划、设施的炼铀等放射性产品生产企业。
14、土法炼焦―采用“坑式”、“萍乡式”炼焦的企业。
15、土法炼硫―采用“天地罐”或“敞开式”炼硫的企业。
可以预见的是,今年的环保浪潮将更加严厉。对于纺织市场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政策压力一方面遏制了下游需求,压缩了企业利润,但与此同时,经历了"行业转型阵痛"的企业,也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2016躲着过,2017扛着过,2018怎么过?纺织人,审时度势,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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