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升级加码持续掣肘玻璃供给
9月25日,邢台市发布《关于做好邢台市2017-2018采暖季错峰生产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限产15%,并鼓励玻璃企业在采暖季进行冷修,涉及玻璃企业30家,其中沙河地区玻璃企业24家,总产能共28,000T/D,在产产能24,950 T/D,约占全国总产能12%左右。
10月31日,邢台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对未持有国家统一制式排污许可证玻璃企业实施停产的函》,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生产线实行停产。11月5日到15日,沙河地区9条玻璃生产线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陆续放水停产,日熔量6200T/D,约占全国在产产能4%,为玻璃行业近年来首次实质性关停产线。
12月2日,邢台市环保局再次发文要求沙河市政府对前期点名的部分玻璃生产线进行整改和督促。沙河地区13条玻璃生产线(3条浮法玻璃线和10条压延玻璃线)因未取得省发改委确认的煤炭消耗指标,被市环保局据此撤销此类生产线环评意见,并要求立即实施停产,其中涉及浮法平板产能2000 T/D,但截至目前仍维持正常生产。
考虑到玻璃生产线的特殊性,一旦停产复产代价非常大,同时叠加政府强监管背景,预计关停产能短期难以复产:一方面,产线关停改造复产需重走环评流程,而政府监管趋严下较难获批;另一方面,由于耐火砖受环保限产影响,一条普通玻璃生产线复产材料成本已由5000万元攀升至6000万元左右,叠加燃料装置改造成本(且可能面临燃料供应短缺)和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日运行成本,预计总成本已过亿元。环保高压下复产成本攀升使企业复产意愿进一步下降。
环保限产+无证停产,沙河地区供应大幅减少,不仅极大缓解了区域供需矛盾,对周边乃至全国供需都有积极影响,市场调涨预期增强,且未来不排除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城市。7月28日,环保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到2020年,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其中2017年率先对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9月12日进一步出台实施《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指导和规范平板玻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目前已开始全面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网站,截止1月1日全国浮法玻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产线100条,占在产产线42%,申请中产线83条,占35%,仍有23%产线未进行申请,不排除未来可能还有一批产能因排污许可证而关停,供给收缩预期扩大。
同时,排放标准有望进一步提升,不达标企业将面临停产技改或关停,进一步加剧供给收缩。根据环保部《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2+26”城市平板玻璃特别排放限值会议,自2018年6月1日起,“2+26”城市平板玻璃行业将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新环保标准试行,显示国家环保力度不断加大,从近期沙河地区停产情况看,当前环保政策落实执行较以往更为严格,也正式标志玻璃行业进入“供给侧去产能”行列,预计后续力度有望持续,对玻璃企业影响也将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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