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
【MBAChina网讯】
一、招生方式、指标和录取类别
(一)招生方式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二)招生指标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0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指标按测算公式分配到招生学院,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分配招生指标的50%。
2019年我校所有列入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均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分别对应脱产攻读和在职攻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4. 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5.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
6.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外,我校2019年一般不接受其他在职人员报考,且严格控制在职人员录取比例。
7.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
8.其他基本条件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硕博连读
除符合(一)中第1、2、4、5、7各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2.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术型脱产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学位英语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或通过CET-6));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前途;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考生优先录取;
特别提示:详细要求及具体程序详见《湖南农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大[2013]40号)以及《关于做好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农研[2019]2号),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普通招考的初试和复试,但需在网报时间段内完成网报。
(三)“申请考核制”
除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
1.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纪录。
2.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都是全日制学历、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申请考核制”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近五年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SCI(CSSCI)或者一级学报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授权专利、科研成果等)。
5.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有一项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水平,包括:TOEFL(72分)、雅思(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笔试50分、口语3分)等。
②在英语语言国家有过一年以上学习或科研经历。
6.“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特别提示:详细要求及具体程序详见《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2017]5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不参加普通招考的初试和复试,但需在网报时间段内完成网报,并且到研招办提交申请材料。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3月15日。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限2008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
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和报名号。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需网上支付报名费350元/人。
普通招考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硕博连读考生未网上支付报名费的,录取数据上报审核不予通过;“申请考核制”考生未网上支付报名费的,不得参加考核,“申请考核制”考生还想参加我校普通招考考试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
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16日。
2.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综合实验大楼一区12教222室。
3.报名要求: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缴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硕士)、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及相关复印件,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缴验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及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之前邮寄证件复印件、报考材料,考前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验证原件。
(四)报考材料要求
1.普通招考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下材料:
①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盖章(在职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③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请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招生栏目下载。
2.硕博连读
除了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需提交的第③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湖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申请表》;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考生,其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填写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和《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样表可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下载);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读单位研究生院(处)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和研究生证;
③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④从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已就业人员加盖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⑥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⑧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考试
(一)普通招考
1. 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2.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①初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1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③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3.复试、体检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不参加普通招考方式的初试和复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和学费
1.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元)。
六、学制、毕业与就业
学制一般为四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毕业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四)助研津贴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0元/年,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4800元/年。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10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报名前尽量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5.如考生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8.招生政策和办法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9.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10.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招生说明的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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