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务正业”者众多省密集出台规范文件

近日,多省密集出台规范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的文件。

2020年最后一个月,贵州、福州先后发布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促进资产公司回归不良资产主业。4月,北京也发布了地方AMC监管试行办法。

在业内看来,这意味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整治地方AMC 业务运作乱象的力度正在加强。

多省出台文件规范地方AMC

12月初,福建银保监局出台《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的通知》,强调当地资产管理公司AMC不得借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不得随意提高收购价格或随意豁免债务而导致资产公司可能承担最终风险和损失,不得随意采取“原值收购”等。

此后几天,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贵州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了地方AMC收购处置不良过程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违规“出表”通道、不得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等,禁止地方AMC收购个人贷款等。

而就在今年4月,北京也发布了地方AMC监管试行办法。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其中强化对准入门槛和经营范围的要求,并在风险控制上提出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9%”等要求。

自2014年7月,监管层面对地方AMC开闸以来,其发展速度惊人。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并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的地方AMC共58家。但从经营情况来看,真正大规模开展不良业务的地方AMC数量有限。现有的地方AMC存在业务模式不清晰、盈利能力欠佳等问题,并没有达到当初监管层预设的目标,甚至一些地方AMC成立后无业务可做,打监管的“擦边球”。

一位地方AMC人士表示:“之前地方AMC很多时候都是帮助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出表、掩盖不良,主要做通道、类信贷业务,当中又以地产类项目居多,并不是真的在做不良处置,反而真做不良处置的AMC盈利空间很窄。”

面对乱象丛生的行业,2019年以来,监管层加强了对地方AMC的监管力度。2019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参照四大AMC的监管逻辑,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严对与地方AMC进行监督管理,为地方AMC监管划定风险底线。

对于近期多省出台的规范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文件,有分析人士认为,实际上就是要堵住灰色通道。而比起所谓多元化发展,监管更希望地方AMC能聚焦不良资产主业。

地方AMC“不务正业”

此前一段时间,地方AMC监管环境整体偏宽松,一些地方AMC业务范围不够明确,通过灰色通道,缓解现金流压力。

其中,地方AMC大量开展通道以及类信贷业务。业内认为,这使得本来是为了解决地方金融风险的地方AMC,实际上在放大金融体系的风险。

某中部地区一位地方AMC人士曾对媒体表示,类信贷在地方AMC财务中占较高。不少类信贷项目会包装处理成不良资产重组。很多AMC表面上类信贷占比在一半左右,实际上可能达到80%。

早在2016年,原银监会就曾发布《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以禁止AMC协助银行虚假出表不良资产和为非金融企业以不良资产业务的名义变相提供融资。

此后,四大AMC为银行不良资产出表提供通道的模式屡遭监管查处。该《通知》也适用于地方AMC,但由于监管相对宽松,地方AMC逐渐成为替代四大AMC的套利通道。

此外,地方AMC还通过小贷公司、银行、信托等通道,开展委托贷款业务。该类业务投向多为房地产、政府平台等。

今年3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通过小贷公司向某地产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亿元,委托贷款利率11.9%,贷款总期限18个月。

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山东AMC有7笔委托贷款总额超32亿元,从已知的收益率来看,均在8.5%以上。其中大部分对外贷款融资方均为地产企业。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提到,对于地方AMC来说,房地产企业,尤其存在较大融资困难的中小房企,是一个较为庞大的资金需求市场。

地方AMC的诞生,很大程度基于化解当地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尤其是妥善解决近年经济转型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所带来的企业联保联贷风险传染链与不良资产增加压力。

目前,地方AMC进入整顿期。监管提出,地方AMC应该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脱虚向实,促进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专营化发展,探索拓展主营业务模式,积极参与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等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与处置工作,协助地方政府有效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随着监管趋严,通道业务等粗犷盈利模式一去不复返,如何对不良资产包准确估值、灵活处置、掌握与国有大型AMC的错位优势将成为地方AMC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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