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获准制作广电节目
电信企业获准制作广电节目
电信企业获准制作广电节目 更新时间:2010-1-14 21:52:47 本报讯 电信企业将被允许制作部分广播电视节目内容。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提出,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且明确了电信进入广电的业务范围。这是一次重大的突破,IPTV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其中之一是“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电信企业在视频节目的制作和传输上得到认可,对IPTV的发展是实质性利好。IPTV在试点地区将获得合法发展的机遇。中原证券分析师马嶔琦认为,最先受益的将是IPTV、手机电视等业务。IPTV、手机电视在体制和标准之争等局限因素消失后将进入规模性发展阶段,未来2-3年将有可能出现50-100%的快速增长。
在目前IPTV的发展中,出现了云南模式、上海模式、哈尔滨模式等。据了解,上海IPTV用户已经达到100万户。短短四年时间,经过艰辛拓展,上海成长为“全国IPTV第一城”。这是广电与电信合作发展IPTV比较成功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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