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配资简述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总市值低于3亿要退市【最新】
百亿配资简述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总市值低于3亿要退市
百亿配资简述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总市值低于3亿要退市 2020-12-29 220 0 今天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退市配套规则的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同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征求意见稿)》等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深交所发言人回答记者关于修改退市相关业务规则的提问:此次设立风险警示板块,明确风险警示股的交易机制和适当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买方自担风险”的风险意识。在投资者适合性管理方面,增加了普通投资者首次购买风险警示股票并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第二,遏制过度投机。交易机制方面,对风险警示股设定交易量限制,投资者通过集中竞价、100亿资金大宗交易、盘后定价交易等方式每日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累计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草案,鉴于新《证券法》不再在法律层面规定停牌,并授权交易所制定业务规则,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不再规定停牌和复牌流程,本次修订取消停牌和复牌。同时,参照科技创新板的做法,对原财务退市指标的时间跨度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100亿人民币的分配明确表示,如果连续一年触及财务退市指标,将受到退市风险预警,如果连续两年触及财务退市指标,将直接终止退市,以提高退市效率。
上交所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为增强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增加财务造假量化标准,即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超过当年年报披露净利润的100%,三年虚增净利润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虚增利润额每年超过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三年虚增利润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总额每年超过当年年报披露净资产的50%,三年累计虚假记载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
优化现行面值退市指标,将原“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面值”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提高规则适用的公平性和统一性;二是进一步丰富交易退市情况,充分发挥市场化退市功能,增加“连续20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股票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退市情况,沪深两市板块标准一致。十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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