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据悉,郴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审批后,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