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现双向利好互联网金融迎来发展春天_1
“网贷监管细则的出台实际上是双向利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春天即将来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庾力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全国大讲堂·上海站活动上发言表示。
随着网贷监管细则正式落地,预示着网贷行业正式进入洗牌期,此时,从最基本的方向出发,做好投资者教育,才是对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真正的保护。
监管落地迎双向利好
继去年12月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历经8个月时间,网贷监管暂行办法正式落地。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网贷行业不可触碰13条红线。
庾力表示,当前,网贷平台主要存在规模增长势头过快、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但她认为,网贷监管细则的出台对行业是双向利好。首先,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行业将进一步加速洗牌,一大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平台将被淘汰出局;而从企业自身来看,整肃行业也将给合规平台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其次,利好广大投资者,让投资者和借款者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重新树起信心,行业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有了规则,有人管了,投资者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也认为,业界对网贷监管细则有些误读,实际上监管细则落地利好行业发展。他表示,网贷平台从“野孩子”到“有人管”,并且明确了监管分工,而备案制的监管理念也是监管方面的一次创新,因为备案制是金融监管领域最低的门槛。
关于争议较大的“20万、100万借款上限”的设定,尹振涛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让网贷平台与法律接轨。他提到,非法集资的入刑规则中对金额也限定在“20万和100万”。“对网贷平台而言,第一与上位法结合;第二从法律规定上、从监管规则上对网贷平台给予很好的保护。”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也提到了监管创新的问题。“要把传统金融和线上金融区分开来,它们的表象虽然一样,但基因是不同的。目前出现乱象既有从业者的问题,更有缺乏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准则方面的原因。监管政策制定之所以落后于行业发展,是因为不知道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源在哪里,它的风险特点是什么。”
洗牌来临网贷平台加速转型
随着国家层面对互联网金融全面监管整治的不断加强,行业风险也逐渐暴露,加之监管细则正式落地,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谋求转型,特别是对于大额业务网贷平台,限额的规定使得其必须对业务模式进行整改,以寻求合规发展,例如“科技金融”、“区块链”、“消费金融”等成为其转型的主要方面。
对此,庾力认为,网贷监管细则明确了网络借贷以小额为主的经营模式。换言之,“小额分散一定是网络借贷平台坚决要执行的经营模式。”
根据盈灿咨询发布的《网贷行业8月月报》,8月停业及问题平台共有99家,问题平台发生率较上月下降1.84%。其中,停业转型类型的平台数量占比为57.58%、问题平台的平台数量占比为42.42%。
李锦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洗牌期。在此期间,在大部分平台面临关门或转型的同时,也是政府监管落地、政策创新、监管细化期,同时也是投资者的投资理性转化期。
作为从业者,资邦元达(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孟凡波表示,网贷平台的转型与调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网贷投资首先关注平台安全与合规
目前,很多网贷平台鉴于监管和经营等因素,开始向不同业务模式转型。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该如何甄别平台?如何选择合适的产品?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认为,作为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首先关注这个平台的安全与合规性问题。不合规代表有风险,而网贷平台最大风险除了道德风险之外,就是非法集资问题,即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到的主要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集资诈骗罪,目前涉及到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件有e租宝案、泛亚案、U币案等。
孟凡波认为,在选择甄别平台时,首先要关注平台是否触碰用户的资金。如果存在触碰客户资金的现象,平台“跑路”的几率就会加大。另外,在投资时要了解平台的风控体系,即平台是否建立事前审核机制、事中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是否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建立相应的审查机制、审查方案、审查流程及风控方案等。对此,孟凡波表示,风控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建立了风控体系,才能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方案,进而减少资金损失。(金融时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